柯文哲涉收賄等4罪 檢察官求刑28.5年

呂翔禾 2024/12/26 11:07 點閱 832 次
北檢26日偵結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相關案件,柯因涉嫌收賄、圖利、侵占公益與背信遭求刑28.6年、併科罰金5千萬。(中央社)
北檢26日偵結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相關案件,柯因涉嫌收賄、圖利、侵占公益與背信遭求刑28.6年、併科罰金5千萬。(中央社)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除了收賄,還有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台北地檢署26日,偵結京華城弊案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弊案,檢方發現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涉嫌收賄1710萬,遭檢方求處共28.5年刑期、併科罰金5千萬。對此,民眾黨立院總召黃國昌批評,不要說證據了,連收賄的基本事實都無法認定,這種起訴品質,實在令人汗顏。

沈慶京、彭振聲都遭起訴

台北地檢署指出,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部分,柯文哲、李文宗、彭振聲、沈慶京、應曉薇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還有「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關鍵的被告朱亞虎則是緩起訴2年。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部分,柯文哲、李文宗與李文娟都觸犯《刑法》第336條「公益侵占罪」遭起訴。

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部分,柯文哲、李文宗觸犯《刑法》第342條「背信罪」,而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會計師端木正觸犯《刑法》第216 條、第 215 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

京華城圖利加收賄

在圖利部分,檢方指出,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 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容積獎勵辦法,在沈慶京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慶京於109年2月20 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文哲上意之彭振聲等人,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

收賄方面,檢方表示,柯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 107 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 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竟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並交代朱亞虎等人尋找威京集團7位人頭,各自匯款30萬佯裝民眾黨政治獻金。

小沈1500是金流

外界關注關鍵的隨身碟與「小沈1500」,北檢說明,柯文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 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之現金1500 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慶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

但民眾黨立院總召黃國昌在臉書發文批評,北檢認為柯文哲親自收受1500萬賄款,然而,什麼時候收的?不知道;在哪裡收的?不知道;賄款的流向?北檢一樣不知道;然後,北檢還是硬要指控柯文哲收賄款!押人取供押了4個月,不要說證據了,連收賄的基本事實都無法認定,這種起訴品質,檢察總長邢泰釗、王俊力不會覺得汗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