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度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即《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是全球因應氣候變化至關重要的多邊會議,彙聚了各國的代表,為氣候危機提供關鍵的決策平臺。
挫折重重的COP29
今年於亞塞拜然首都巴庫舉辦的第29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 (COP29) 在本月24日落幕,本屆會議可說是先天不良、後天失調的典型案例。會議還未舉行前,美國大選的結果揭曉,川普的勝選就給大會籠罩在巨大的陰影之中。在開幕典禮上,作為東道主的亞塞拜然總統聲稱化石能源是上帝的珍貴禮物,引起環保團體的一片嘩然。
不僅如此,全球主要國家的領導人,除了英國及西班牙以外,幾乎全體缺席,發出不關注本屆會議的消極信號,實質影響了討論的氛圍,以致在會議進行當中,各方的協商數度陷入僵局。
重要的成果有限
經過歷時超過2週的折衝討論,COP29終於達成了幾項重要決議。最重要的自然是已開發國家承諾在2035年前,每年提供至少3000億美元的氣候融資協議,以支持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行動;第二是建立有效的碳市場機制,以促進碳減排和綠色資金的流動。此外還通過科技創新、適應與韌性、監測與報告機制、生物多樣性保護、強化低碳與零碳能源發展、減少有機廢棄物中的甲烷、推動永續旅遊等議題。
關於氣候融資協議方面,3000億美元的額度雖然比過去的1000億美元有所提高,但距離低度開發國家與小島嶼國家聯盟所希望的1.3兆美元,還有很大的差異;同時3000億資金是包含捐款及貸款,開發中國家已債台高築,未來高額貸款的本息恐怕會壓垮弱勢國家的財政。
在全球碳市場機制方面,《巴黎氣候協定》第六條終於順利通過,並且增強了碳交易市場的透明度與可靠性,允許一個國家將減碳產生的碳信用額度(又稱碳權)出售,換取國家發展或因應氣候暖化所需的資金。因此這項決議不但能夠促進各國之間的碳交易,帶動數千億減碳資金的流動,加速各國關閉燃煤電廠,推動國家減排目標的實現,也可以幫助企業減少碳排放。
化石能源難以快速淘汰
然而,在去年COP28首度達成了脫離化石燃料的歷史性決議,在COP29決議文裡竟然完全沒有提及,顯示出化石能源集團的壓力還是對此次峰會帶來負面的影響,讓氣候行動人士大為失望,也降低了化石能源盡速退場的壓力。同時COP28各國承諾的損失與損害基金,本屆也只有微幅的進展(~7.3億美元),許多開發中國家對這個結果十分的不滿,因為會限制他們國家碳減排目標的達成與因應暖化衝擊的能力。
總的來說, COP29的多國元首缺席與決議成果有限與的情況,忠實的反映了全球氣候行所面臨的艱鉅挑戰,對抗氣候暖化的前景極不樂觀。臺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的締約國,每年仍然由多個政府單位及NGO組成的代表團,以觀察員身份實地參與並支持全球的氣候行動。去(2023)年二月,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正式上路,「2050淨零排放」成為法定的目標,清楚的顯示我國願意主動承擔氣候的責任,這是非常重要與正確的政策。
縱然此次COP29的結果不盡如人意,氣候暖化的腳步不會減緩,我國應持續制定更積極的計畫與目標,加速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降低化石燃料的依賴,吸引國際清潔能源的投資,強化國際的合作並分享技術經驗,確保《氣候變遷因應法》各階段目標的落實,以保障我們國家能在衝擊更大的暖化環境裡,繼續安全的存在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