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應跟原屋主說清楚的

蕭家興 / 都市計畫技師 2024/09/03 14:48 點閱 1697 次
在地震頻繁的今天,更新重建這些幾乎無五、六級耐震能力的老屋確實刻不容緩。(中央社)
在地震頻繁的今天,更新重建這些幾乎無五、六級耐震能力的老屋確實刻不容緩。(中央社)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2023年第2季統計,全台灣逾30年的老屋有483萬戶,預估10年後將達到600萬戶。在地震頻繁的今天,更新重建這些幾乎無五、六級耐震能力的老屋確實刻不容緩。

政府雖然透過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或防災型都更加碼容積獎勵作為誘因,但也仍舊只是建商面的政策,未真正面對老人老屋無力更新,也沒說清楚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現實問題。

民辦都更 建商沒說的

民辦都更方式有協議合建或權利變換,很難排除建商將本求利,唯利是圖,包括:一坪換一坪係指房屋權狀登記坪數還是房屋實際使用坪數;建案整合者只想賺取服務費,總是在地主簽訂同意書後將更新案層層轉換建商;住戶的土地使用權狀被拿去銀行抵押,卻不知是建築融資貸款還是土地質借貸款。

還有,土地抵押融資貸款是用在更新戶建案,還是被建商以案養案移作他案使用;建商分回建坪銷售不佳或建築資金虧損不到位,會連累建案延宕完工;地主分配戶與建商分回戶的樓層不同、建材品質不同;更新後分配坪數增減找補,係依建造成本還是按市價計算等資訊揭露問題。

自主都更 推動者沒說的

自主都更方式為權利變換,除了房屋耐震更新外,想持有跟目前相同的使用坪數(公設比必然不同),必須自付所有建造成本。當然這些建造成本可視為目前舊屋的市場價格與未來更新後倍增的市場價格間的部分差額。更新戶若不想負擔建造成本,必須減少更新後建坪,再以更新後市場價格出售多餘建坪。

建材、工期及營建效率關係營建成本,非得找一家有口碑,且有設計、開發、營造、管理等公司做專業支援的全案管理公司不可,服務費用當然免不了。

最後,新舊屋主要告訴政府的,莫過於:有前瞻的政府,不要唯「稅」是圖,不要只會要求建商按實坪計價銷售房屋,要減輕民眾居住負擔,能否以房屋的實際居住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為了城市社區的環境品質,能否以實際有房屋建築的土地課徵地價稅。這才是政府與人民間公平正義的房地稅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