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功能分區應再進化

蕭家興 / 都市計畫技師 2024/08/19 14:55 點閱 2269 次
國土署重申,國土計畫推動重點就是要透過計畫引導到管制,以達成國土保護及各縣市可推動因地制宜的土地使用政策及目標。(中央社)
國土署重申,國土計畫推動重點就是要透過計畫引導到管制,以達成國土保護及各縣市可推動因地制宜的土地使用政策及目標。(中央社)

國土計畫及其功能分區圖即將上路,包括財團開發商及擁有小筆土地之民眾,無不定睛在自己的權益,特別是農民抱怨連連,深怕農地使用權益被新的功能分區犧牲掉。

國土功能分區作業,只是針對目前已編定的土地作分區轉換,並未深入調查各功能分區內部各使用分區或使用地的共同資源特性、使用潛力及限制,其計畫功能委實有限,冠上國土計畫的大帽子也太沉重了。

國土計畫大轉彎

早期,有識之士希望將台灣已實施的4個區域計畫,整併成1個國土計畫(內含土地使用指導綱領),卻基於「國土」兩字在政治上太敏感,只能稱為「台灣地區綜合開發計畫」。且由於綜合開發未彰顯當前世界潮流所揭櫫的生態保育、海域資源,固有國土功能分區之立法。

如今,原本全台灣只需要1個國土計畫,卻演變成每個縣市1個國土計畫;每個縣市需要制定1份土地使用結構圖,卻變成法定4種功能分區圖。

目前,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只是將現行都市土地11種類別及非都市土地11種使用分區19種使用地,整併成4大功能分區18種分類。其實現行都市及非都市土地已有農業區、保護區、山坡地保育等使用分區,在形式上、實質上都比作業中的功能分區及分類精準,只差沒以計畫觀點調整現況使用分區而已。

同質區與異質區

較大的功能分區內其實會有較小的不同功能分區,而功能分區越大必然會有越多的同質區與異質區。故需要一套適用各類型同質區的適性使用、以及與毗鄰異質區相容或互斥使用的指導策略。

台灣先天具有可用土地少、人口稠密及土地使用活動密度高等特性,小小的同質區(包括不同類別使用地)往往容納不同自然、人文環境及不同使用活動,故需要一張疊合自然生態、地質地形(斷層帶、土石流潛勢山坡地)、水文河川、生態敏感地等土地資源利用與限制的同質區組合分布圖。

土地開發及使用策略

國土功能分區新制,旨在拋棄過往藍圖式的土地使用分區計畫,固然有利財團開發商彈性申請開發許可,取得大規模土地整體規劃建設,但城鄉發展區以外土地,實不應再允許開發大面積或超高的房屋建築,反而是要放寬並明確指導民眾,如何就近使用各類土地,在不影響周遭同質區環境品質下,興建安全合宜的住宅及設施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