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關注國防部是否會恢復軍事審判,官員表示還不會。(影片截圖)](/system/assets/images/000/080/979/big/%E5%A4%96%E7%95%8C%E9%97%9C%E6%B3%A8%E5%9C%8B%E9%98%B2%E9%83%A8%E6%98%AF%E5%90%A6%E6%9C%83%E6%81%A2%E5%BE%A9%E8%BB%8D%E4%BA%8B%E5%AF%A9%E5%88%A4%EF%BC%8C%E5%AE%98%E5%93%A1%E8%A1%A8%E7%A4%BA%E9%82%84%E4%B8%8D%E6%9C%83%E3%80%82%EF%BC%88%E5%BD%B1%E7%89%87%E6%88%AA%E5%9C%96%EF%BC%89.jpg?1708583771)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軍事審判爭議太多,雖然我國義務役已經恢復至1年,但還需要更多討論。國防部22日宣布《陸海空軍懲罰法》與《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將由官兵權益保障會(下稱權保會)負責軍人訴訟權利的救濟。外界詢問是否會恢復軍事審判,國防部官員表示,還在研議中。
增加軍人救濟管道
國防部表示,現行《陸海空軍懲罰法》承襲民國19年制定時的法律體系,由於立法背景已與現況有顯然不同,因此特別邀請專家學者,依照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包括憲法法庭裁判)意旨及實務需求,並參考先進國家法制,通盤檢討修正,以確保懲罰制度能更加公正與有效。
法律事務司司長、中將沈世偉指出,現行軍人權益之救濟是按照爭議的類型,分別依《訴願法》走行政救濟程序,或機關自行訂定的行政規則辦理,欠缺整合性的專法,盼由《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的立法能填補現行法制上的不足,預計《陸海空軍懲罰法》將增修軍人移付司法懲戒之要件與配套。
舉辦軍審研討會
《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則規定,軍人不服所屬機關對其所為涉及軍人身分變更、公法上財產請求、獎懲或考績事項之行政處分,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向地方軍事法院設置之權保會提起復審。軍人不服復審或再申訴決定,得向高等軍事法院設置之勤務法庭提起第一審行政訴訟。
但媒體質疑,各界都相當關注義務役恢復一年後,恢復「軍事審判」的可能性。對此,沈世偉回應說,由於軍事審判仍有爭議,因此目前尚未推動,但國防部並沒有停止內部研究,將於3月初舉行大型學術研討會,邀請學者、專家與實務律師討論對軍事審判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