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說到做到 民眾黨提具體版本

呂翔禾 2024/02/19 11:08 點閱 4010 次
民眾黨19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其國會改革法案的內容。(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民眾黨19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其國會改革法案的內容。(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設聽證調查權,正副院長改記名投票,盼兩大黨支持!」民眾黨立院總召黃國昌19日說明民眾黨「國會改革」方案,另包括開議日由談話會表決、總統國情報告時應依序、即時回答立委提問。同黨立委黃珊珊也說,未來立院人事審查應明文規定至少審查2個月。

增設聽證調查權

黃國昌表示,黨團已經在15日將國會改革方案送到院會,盼20日開議當天就可進行一讀,修正條文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條,過去的開議日期決定方式並沒有明文規定,他們決定明定開議日,需由立法院談話會表決;修正第15條,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時,立委得提問,由總統依序及時回答。

另外還有修正第25條,要求官員不得虛偽答覆立委質詢,並依據釋字585號,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到53條大幅修改,讓立委的調查權不以文件調閱權為限,增加聽證調查、設立委員會或專案小組,黃國昌補充說,聽證調查進行時,官員需到場備詢、做真實答覆,若不遵守,應設有罰則。

院長卸任應取消禮遇

「地方議會正副議長早已記名投票,立法院卻未跟上!」民眾黨立院副總召黃珊珊補充說,人事同意權需要記名投票,並改革過去人事審查過於倉促、流於形式的狀況,因此會修法明文要求審查時間不得少於2個月,被提名人需繳交資料,並書面回覆有疑慮部分,還要出席審查公聽會,若不遵守也會有罰則。

黃國昌指出,下半年將審查NCC委員、大法官與司法院正副院長的人事同意權,盼各黨能儘速通過記名表決與實質審查的條文。

民眾黨立委張啟楷亦說,現在立法院長韓國瑜的辦公室,其實是以前王金平擔任副院長時的辦公室,當時因為王金平禮讓卸任院長的劉松藩續留院長辦公室而導致,但現在整體都要制度化與改革下,這種陋習不該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