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每日甘泉-一起讀新約(馬太福音10章21-33節)

林意玲 2024/02/14 13:22 點閱 105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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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起,我們從馬太福音開始,慢慢讀完整本新約,內容力求淺顯,不全是解經,目標是生活應用,特別針對不熟悉聖經的慕道朋友。

2月19日大綱

讀經:馬太福音10章21-33節

主題:信耶穌,不用怕

內容重點

1.不要怕被人恨惡
2.天父不許,我們不會受害

一、為主的名被恨惡
二、不要怕因為主承受得更多
三、不要怕因主保全我們的靈魂
四、上帝在天上認我們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本節所描述的情形,在歷史上確有其事;在沒有信仰自由的時代和國家裏,有很多類似的情形發生。
信徒最深的十字架,乃是受到家裏最親近的人的反對與逼迫,因為這是極度痛苦的事。

信徒若真能為主名的緣故,不與周圍的人們同流合污,反而挺身揭發罪惡,便難免不被人恨惡,甚至被殺害。「忍耐」是應付被人恨惡的最佳原則;惟有進入基督的忍耐裏,才能叫我們得救,脫離無理之惡人的手。
主是信實的,要堅固你們,保護你們脫離那惡者。…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愛神,並學基督的忍耐!」(帖後三2~5)

信徒所領受的生命,是能承受得住一切,勝過一切還能站立得住的生命,沒有甚麼難處能叫我們受不了的,所以能夠忍耐到底。憑著我們自己,沒有一個人能「忍耐到底」;但我們既是為祂名的緣故而遭迫害,我們的遭遇就是祂的遭遇,有祂承當我們就能忍耐。

我們不要因為害怕逼迫而想作隱藏的基督徒,因為我們不相信主耶穌則已,若是真正的相信了主,遲早是要被別人發現的。

人對基督徒所有暗中的迫害、隱藏的忌恨、陷害、罪惡,總有一天要被顯露出來的。
人除了犯罪以外,最大的難處就是憂慮和懼怕。一個常常會懼怕的人,他在神的手裏就沒有多大的用處。
既然掩蓋和隱藏的事遲早要顯露出來,倒不如早早鼓起勇氣,說當說的話,作當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