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預售屋不溯及既往,仍留給投機客炒房機會,無法有效打房!民眾黨立委張其祿27日表示,內政部近日公告《平均地權條例》子法,但其中仍開放預售屋不溯及既往,且檢舉保障少,恐難達到打房目的;OURs都市改革聯盟祕書長彭揚凱說,子法允許建商在都更時不經申請即可買屋,只會繼續助漲炒房風氣。
預售屋要溯及既往
張其祿說,內政部長林右昌近日公告《平均地權條例》子法,但其中仍開放預售屋換約不溯及既往,原本行政院版本還有納管(溯及既往),結果修法後卻取消納管,這樣只是讓投機客仍有暴利空間。他直言,民進黨去年地方選舉敗選檢討中說要抑制高房價,但「不溯及既往」顯然違反這樣的承諾。
他提到,子法中規範檢舉獎金制度,要採實名制避免濫用,檢舉成功雖有罰鍰30%的獎金,但檢舉申請條件卻非常複雜,對於個資的保護也僅有宣示性條文規範,對吹哨者保護力不強。張其祿坦言,各地建商或多或少可能都有一些「背景」,若檢舉缺乏保障,只會降低檢舉意願,仍無效打房。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說,蔡政府號稱今年可達成社會住宅20萬戶的目標,但實際上卻是將興建中、已決標與規劃中等統計數字加入,真正已經蓋好僅2.4萬戶,政府還將「包租代管」加入以魚目混珠,希望政府要加速與擴大興建社宅,讓民眾居住有多元管道,才能緩解高房價與租屋黑市問題。
私法人購屋漏洞多
彭揚凱則提到,此次修法有限制私法人購買住宅,由於過去法人購買住宅的數量成長1倍,且50%都在1年內轉售,因此限制私法人以居住為目的購房立意良善,但子法卻開放2個漏洞,只要是「都更」或是當建商的「投資人」,私法人購屋時就可以不用申請,但都更就是最容易發生高差價轉售的場域,他批評子法仍無助打房。
此外,他也指出,即使政府要私法人購屋時遞案申請,但卻缺乏事後查核與開罰機制,私法人購屋若違反原本的購屋目的並不會有任何處罰,也讓立子法形同虛設。因此,民眾黨團呼籲,相關子法應對預售屋轉售溯及既往,還要完備揭弊機制,並強化興建社宅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