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政院通過《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讓雇主得以「定期勞動契約」,雇用65歲以上勞工,禁止雇主年齡歧視和差別待遇,違者最高罰150萬元。
政府的法令規定徵才資訊不可以有年齡、性別歧視,讓想要尋找事業第二春的中高齡勞工能「勇敢跨出去」,為高齡勞工創造更多工作機會,也減輕中高齡者對社會福利的依賴和負擔,確實是政府的美意。
人資看到年齡就刪了
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實際上,面試這一關或人資看到年齡就把履歷刪掉了,這是企業徵才普遍不能說的秘密,存在年齡的歧視。
根據勞動部最近一次公布的「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顯示,無論性別、受僱勞工在職場上遭受的就業歧視的項目,均以「年齡」最多。
最近筆者有些朋友陸續離開原來的公司,有的人找到新工作,也有的人是被裁員。不過大家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年紀都超過40歲了。這不是巧合,而是職場中普遍存在一些對年長工作者的迷思,這些偏見也造成職場上的年齡歧視。
張忠謀難道不創新?
像是,年長工作者比較不積極、年長工作者比較不創新、年長工作者成本比較高,或年長工作者健康比較差。這些偏見,如果仔細思考,很容易就不攻自破。
張忠謀今年91歳,他難道不積極?賈伯斯生前56歳,他難道不創新?美國一項大型研究發現:一個人最有生產力的年齡是60-70歲,人類生產力第二高的階段是70-80歲。
所以諾貝爾獎獲得者的平均年齡為62歲。全球一百家最大公司總裁的平均年齡為63歲。這證實了一個人最好和最富有成效的年份,是在60-80歲之間。
60歲達心理潛力頂峰
這項研究由一組醫生和心理學家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上發表。他們發現,人在60歲到達了情感和心理潛力的頂峰,這種情況會持續到80歲,甚至更遠。
中高齡就業法草案,雖讓雇主願意彈性雇用中高齡者,創造雙贏,但除了企業還需要教育外,整個社會風氣,職場環境都應該改變扭轉對中高齡的偏見歧視,才能改變年齡歧視的潛規則,真正打造友善中高齡就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