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最近發布的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統計資料,以及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的110年家庭收支調查,兩者都顯示我國的所得分配繼續呈現惡化現象,更凸顯稅制不公平的問題。
貧富差距擴大、惡化
觀察財政部歷年的綜所稅申報核定統計,按家戶20等分來看所得總額的差距,最高5%申報戶的所得總額,在101年是最低5%申報戶的84倍,103年破百之後就扶搖直上,108年更達110倍,109年更惡化為129倍。
高所得者的所得總額幾乎不受經濟不景氣或疫情影響,甚至逆勢增加,但低所得者的所得總額卻受到嚴重影響而減少,應是近年的貧富差距擴大的主因。
而且上述的所得申報核定資料,並未包含政府的補助款、免稅所得或者分離課稅等,其實低估了貧富差距擴大的程度。因為目前分離課稅的所得項目,包括債券、短期票券等等利息所得、股利所得,以及許多減免稅的所得,包括證券、期貨之交易所得,產創條例、生技新藥條例、科學園區條例等等,都是高所得者在享受。
可支配所得差距高
如果把這些分離課稅、租稅減免的所得計入,富人的實際所得絕對要比所得稅申報的統計資料所顯示的要高出許多。例如,最高20%的申報戶「分開計稅之股利所得總額」就高達2千多億,其他八成的申報戶分開計稅之股利所得總額為0,即可知台灣實際的貧富懸殊程度,絕對比財稅資料顯示的更為嚴重。
而主計總處的家庭收支調查,也印證了財政部稅收資料所顯示的貧富差距持續擴大的現象。五分位的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從103年的6.05倍,增至109年的6.13倍,110年更擴大至6.15倍,貧富差距創十年來最大紀錄。每戶吉尼係數從105年起從0.33開始逐年增加,109年已增至0.34,110為0.341。這些都和財稅資料顯示的貧富差距擴大相符。
所得稅令貧富擴大
再看綜合所得稅制,在縮小貧富差距或改善所得分配不均方面則是乏善可陳,令人失望。109年五分位的差距,最高20%的稅前所得是最低20%的13.47倍,但是稅後所得差距竟然暴增為25.62倍,顯示所得稅反而使所得差距擴大。
顯示最高所得戶比較容易從扣除額方面獲得實質的鉅額減稅效益,以致於有些高所得家庭的所得稅有效稅率比相對低所得的家戶還要低,出現累退的不公平現象。
財富集中程度嚴重
也難怪,主計總處的統計發現,110年五分位的所得差距倍數增加到7.63倍,創下九年來新高,但是租稅政策還是跟102年度一樣,只縮小所得差距0.14倍而已,毫無進步。幾乎都是靠著社福補助,縮小所得差距1.34倍,才使得可支配所得最後的差距減為6.15倍,但貧富差距仍是9年來最嚴重。
「所得」的差距既然越來越懸殊,可想而知「財富」的集中程度一定更嚴重。財政部應該立志改革所得稅、不動產稅制,才對得起誠實納稅的中產家庭和勞工階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