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托嬰意外頻傳 消保處祭新規範

簡嘉佑 2022/03/28 13:04 點閱 10022 次
托嬰中心近期傳出許多不當照護的事件,消保處對此祭出規範,明定雙方在類似事故中的責任歸屬。(網路截圖)
托嬰中心近期傳出許多不當照護的事件,消保處對此祭出規範,明定雙方在類似事故中的責任歸屬。(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懷胎十月不容易,消保處祭出托嬰中心契約新內容!消保處科員蔡易廷28日表示,因應近期托嬰中心不當照護事件頻傳,明確規範「適用範疇」、「收費項目」、「照護義務」「終止契約事由」與「疫情停托退費方式」。她提醒家長說,托嬰中心契約有5日審閱期與5日適應期,家長在期間都可終止契約。

規範五大項目

因為近年托嬰中心傳出許多不當照護的爭議,消保處審議通過新法規,明訂「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項目」。蔡易廷指出五大重點說,第一、「明定適用範疇」,納入全台近1400家的公、私立托嬰中心;第二、「明定收費項目」;第三、「明定照護義務」;第四、「明定終止契約事由」;第五、「明定疫情停托退費方式。

衛福部組長簡杏蓉補充說,不管是公立還私立的托嬰中心,都規定業者不可巧立名目來收費,而為避免業者偷漲價的狀況,托嬰中心的費用需要報備地方政府進行查核,衡酌業界行情與當地民眾收入等狀況來核定費用。

不當照護可停約

蔡易廷補充,托嬰中心的不當照護分成兩種情形,「導致兒童有立即明顯的危險」,如毆打虐待,家長可以立即中止契約,但如果「兒童無立即明顯的危險」,如忘記換尿布等疏於照顧的狀況,經警告後,在10日期限內仍未改善,家長即可終止契約。

本次法規因應去年新冠疫情導致托嬰中心停托的狀況進行規範。主要分為兩種狀況,「任一方選擇終止契約」,業者就須依剩餘天數退還費用;若「雙方皆選擇不終止契約」的話,托嬰中心則應依停托天日,退還不得少於一半的費用。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提供家長「停約」、「續約」的選擇,是為了避免一窩蜂退費的狀況,讓業者仍有生存空間。

詳閱契約內容

而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有5日的審閱期、簽約後也有5日的適應期,在這段時間內家長都可以選擇終止契約。蔡易庭提醒家長說,找托嬰中心應「多打聽、看評價」,在5日的審閱期詳閱契約,特別注意收退費規定、托嬰中心有無合法立案證書等狀況。另外,政府對托嬰中心環境都有一定規範,家長應注意環境是否合格。

她也警告業者應遵循相關法令規範,如果違反定型化契約的規定,而且限期不改正者,主管機關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處以3萬到30萬的罰緩;經裁罰後依舊不改善的業者,則會加重罰則到5到50萬的罰緩,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