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日昨提出《303停電事故調查報告》,在長達32頁的報告裡,超過9成的篇幅在解釋技術細節的問題,對整體、宏觀的電力風險管理著墨過少,給人一種「只要台電操作人員以後小心一點、謹慎一點,就不再發生停電問題」的感覺,或許正是基於這樣的認知,經濟部長王美花才會在日前公開保證,未來1年不會再發生停電問題。
電力為工業之母,身為國家經濟政策制訂者的王美花,卻只能、只敢保證未來1年不停電,是否顯得不負責任?
基載電力不足惹禍
若從前述《303報告》看來,台電以及督導台電的經濟部對造成大停電的緣由根本就是「未明察秋毫,更不見輿薪」,花了一大堆篇幅分析興達電廠的「345kV電源線數位保護電驛盤驅動時間不符」、「3541和3540的開關如何故障、彼此的互動如何失衡」、「興達6個匯流排因合聯失去隔離效果」等等。
卻未觸及造成大停電的核心就是因為穩定的基載電力不足,才會因單一電廠出問題,在電網啟動保護機制時波及整個系統造成大停電;電驛啟動保護機制後解聯是基本動作,關鍵在於電力不夠,所以每個連接的電力系統都會因為頻率驟降而自動卸載,然後停電。
根據台電的說法,303大停電前的備轉容量率24.61%,而興達電廠當時只供電2%至3%,為什麼備轉機組無法及時救援?以及為什麼停電後再啟動的時間會那麼長,這才是應該要深究的課題,但檢討報告卻無法清楚交代。
風、光等綠電不穩
儘管報告裡誠實表明,「用電需求持續增加,但電源開發不易」,至於為什麼不容易有新的電源,大家心知肚明。蔡政府使盡全力發展風、光綠電,但風、光綠電不穩無法為基載電力,而且進度嚴重落後,但核電已逐漸下場,台灣只能增加對火電的倚賴,造成既有電廠不斷擴增機組,電力只能越來集中,跟台電一再訴求的分散化背道而馳。
光電有自然條件限制,無法在需要時及時供應,從2021年的517限電和這次303雲嘉南等地出現二次停電,就可以看得很清楚,關鍵就是光電上不來。3月3日中午光電16%,晚上6點後變成0%,所以雲嘉南等地才會在中北部復電後又出現停電。
換人問題大
這次303事件後,興達電廠換人,但換上的是過去興達出包時的副廠長,相關人事如此大風吹,真的能夠解決問題嗎?更不要說,讓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兼任台電董事長,根本就是混淆了「裁判」與「球員」的角色。
台電長期缺乏外部獨立管理機制,已經不對,每次出事就向上找經濟部官員代理,更是糟糕。若台電再出問題,王美花能責備曾文生什麼?自己人官官相護都來不及了吧!
根據台電自己公佈的資訊,2008至2016年馬政府執政期間,台電沒有因為停、限電而實施分區供電,但蔡政府至今已有4次,這顯示蔡政府的能源政策一定有值得深究之處,台電敢向高層說真話嗎、決策者肯面對真相嗎?
如果連「缺電」這兩個字都已成了政府的禁忌,那大停電問題豈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