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鄧玉瑩台北報導】最近藍綠隔空交火、相互指摘,例如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稱進口萊豬與CPTPP大有關係,事後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在「夜宿凱道」時駁說「根本亂講一通,美國又不是CPTPP成員國。」在法界,最常用辯論庭讓雙方對質,針對諸多議題,藍綠是否也該開辯論對質一下,讓民眾釐清事實?
對質找真實
「對質,是為了發現真實,希望透過雙方的交互答辯,法官可以從雙方答話、態度中找出完整的真實面,做出正確的判斷。」律師徐承蔭表示,對質屬於訴訟防禦權,也是被告的權利,因為若是對方說出不利他的證據、猶如「被挨了悶棍」,被告是可以向法官提出對質的要求的。
徐承蔭律師表示,「對質」只是法院審理刑事案件時調查證據方法中的一種,所謂對質,光就文字的含義來說,應該是指相互對立的一方,《刑事訴訟法》第184條第2項規定:「因發見真實之必要,得命證人與他證人或被告對質。亦得依被告之聲請,命與證人對質。」所以法官和被告都有權做出或聲請對質。
人民就是法官
四大公投案中,人民猶如法官,想要找出事實的真相,依照對質相關法律,是可以要求蘇院長和趙少康出來對質,說明白。蘇院長自己也可以要求與趙少康正面對質,要求趙少康解釋為何這麼說,也為自己辯白沒有說謊。
例如蘇院長與趙少康開對質庭時,身為被告的蘇院長可以再把自己的話陳述一遍,並直接詢問趙少康「你為何如此說?」「你也不是CPTPP,你怎麼知道裡面的情形?」「你又不是當院長,你怎麼知道不會受影響?」趙少康便會依照他手上的證據或是聽到、看到的狀況作陳述。
猶如法官的人民,就能透過他們一來一往的詰問,聽其言、觀其行,辨識真偽,並釐清事實的真相,以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