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沒拿獎牌的運動國手,也需要國家關注與培養!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在記者會中呼籲,政府應提供具國手資格的運動員每月一定數額的基本收入,使其無後顧之憂,未來會聯合跨黨派立委推行相關修法。
有獎牌才有獎金
王婉諭說,台灣的奧運獎金已是世界第三高的獎金福利,但就學階段的選手即使受到國家徵招,也只能拿到每月 15,500 元的零用金補助,雖已較過去每月 9,500 好一些,但仍不足以支持運動員安心訓練。她強調,體育的本質不該只是獎牌,政府也應更多支持上再培訓中的選手,使其無後顧之憂。
對於培訓中的選手,賴香伶進一步指出,資金不足導致選手在平日訓練過程中,可能只能打工兼差或仰賴家庭支應,若遭逢意外、影響賽事表現,療養期間等同失去收入,她認為政府應提供取得國手資格的運動員每月一定之基本收入。
基本收入保障生活
面對台灣運動員目前「奪牌榮譽全國共享,四年的辛酸一個人擔」的困境,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副秘書長焦佳弘也說,不論奪牌、獲獎與否,國家都應給予所有為國出戰的運動員相同的的尊重,在前端提供更充分的資源給選手,而非讓國手在生計與訓練之間掙扎。
焦佳弘強調,保障運動員最低薪資,並不是希望將運動員公務員化,只是運動員被國家徵招、披上代表隊球衣後,等同被限制了生涯選擇,自費備賽、加上體育署一貫重賞必有勇夫的治理邏輯下,成績較不亮眼的運動員很容易就陷入困難,對於全力付出、參與訓練的選手並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