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政府應分期撥付育兒補助,方可減輕私幼與家長的負擔。立委鍾佳濱、林昶佐、范雲在記者會中呼籲政府,只要提早、分期撥付「0 到 6 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對私立幼兒園的補助,即可減輕私幼的週轉與預扣學費壓力,以及家長的經濟負擔,共創三贏局面。國教署則回應,會就相關議題進行討論。
代墊款項壓力大
政府自 2011 年起實施 5 歲幼兒免學費就學補助,盼降低家長送托私幼造成的負擔,原為一學期補助 1.5 萬元,今年 8 月起配合「0 到 6 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將調升為一學期 2.1 萬元,且第二胎及第三胎還會再加碼。
屏東縣幼保學會理事長張聯興在記者會中指出,許多私立幼兒園在收取學費時,並不會一次收滿,而是先預收數千元的學雜費,再將其他費用扣除政策補助後,分攤至往後數月向家長收取,藉此幫助家長減輕經濟負擔。
然而,在 5 月 19 日停課至 7 月 26 日期間,因為幼兒園並未授課,所以無法收取分攤費用,但下一筆補助要等到 11 月中下旬才收得到,張聯興說,代墊學費已對幼兒園產生經營壓力,希望政府能夠提前撥付部分款項,幫助幼兒園週轉。
部分比例預先撥付
鍾佳濱進一步解釋,每年 8 月 1 日開學後,幼兒園會開始對學童進行造冊,在 10 月 15 日送出申請資料,而教育局的最後撥款期限是 11 月 15 日;在疫情造成幼兒園長達數月沒有收入的狀況下,這段等待期間就有週轉與代墊壓力。
因此,鍾佳濱建議,可以在 8 到 9 月期間先依照幼兒園過去的經營、招生狀況,提前預撥一定比例的補助款項,其餘款項則待幼兒園造冊、申請完成後再行補齊。
方案待討論
對此,主計總處回應,目前已預撥 90 億元的經費至各地方政府,地方加速與幼兒園補貼費用的撥款,仍須國教署與地方政府進行協調。
國教署則表示,五歲免學費補助相關規定上,以「入園才做補助」為原則,因此要求學童入園後,由園方造冊、向縣市政府申請,但也規定地方政府,須在受理案件後一個月內撥付款項,也已預撥款項給地方政府,是否能夠採行分期撥補的方式還需要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