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修憲,究竟要五權憲法或三權憲法?總統制或內閣制?看法不一,不過從當前國家多災多難,繼普悠瑪、太魯閣火車大車禍之後、全台乾旱、兩次大停電,現在又爆發嚴重新冠肺炎疫情,「五權憲法,一權憲政」,行政權獨大,一再釀災,不需負責,失去制衡力量,恐怕才是最嚴重問題。
監察院不監察?
2020年蔡英文挾高人氣,以817萬0231票當選第二任總統,先後完成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院,從院長、副院長以降,各級首長、主管,人事佈局之後,形成一黨獨大、在野黨制衡無力,即使災難頻傳,人民痛苦,生命、財產遭受嚴重損失,卻似乎無制衡、究責機制,四權全部形同虛設,行政權專擅有若憲政危機。
職司風憲的監察院,憲法明訂職權是監察、彈劾、糾擧、監試、審計。制度設計有如美國政府問責署,或歐洲審計院。在去(2020)年立法院通過陳菊等27人擔任監委之後,院長是總統姐妹淘,如何期待發揮監察職權及功能?
陳菊極力推動國家人權委員會,但是當諸多弊端發生,嚴重侵襲人民生命權、財產權、生存權、自由權時,人權委員會選擇沈默,監察院視而不見,形同「監察科」,未見調查違失。
立法院抑或「立法科」?
立法院職權為立法權、財政權、同意權、質詢權、議決法案及國家重要事項權。然而立法院長期被戲稱為「行政院立法科」,此事從行政院13職等約聘顧問丁怡銘,公然去電立法院長辦公室嗆聲,責問會議內容外洩事,引發兩院院長隔空喊話,雙方不悅,浮上檯面。約聘顧問竟敢挑戰立法院長,「立法科」之名應非虛構。
由於現在執政黨在立法院居於絕對多數優勢,在野黨頂多只能行使聽取報告及質詢權,至於彈劾案、不信任案、罷免案,根本不可能成案,也無在野黨敢於提出。最近在野黨提出8大議案,問責行政院全部執政黨所擋,立法院完全失去制衡功能。
立委之質詢權,有如蚊子叮牛角。遇上辯才無礙,或態度傲慢之行政首長,只能徒呼負負。根本不痛不癢。如今國家接二連三重大災難發生,立法權無法制衡行政權顯而易見。
司法獨立成為泡影
司法權方面,自從執政黨全面更換人事之後,亦成為「總統府司法科」。國家領導人甚至在去(2020)年3月,召見大法官呂太郎,當面喝斥他,引發司法界不滿,認為總統不宜私下約見大法官,更不可無禮喝斥,干預大法官獨立行使職權。
憲法明定大法官十五人,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國家領導人掌握提名權,人選自為可控對象,試問現今大法官會議,除了一般法律解釋案之外,關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權,還有可能執行嗎?正副總統由誰制衡?
不當往來高層涉案
不僅如此,各級法院、法務部、公懲會、檢調警首長,皆由總統或行政院長任免、調遷,尤其特偵組廢除後,刑不上高官,試問司法權還有可能制衡行政權嗎?難怪屢屢發生行政院長公開喝斥警察局長,自建治安首長班底,當司法院大門的天秤已明顯偏向一邊時,如何期待人民信任司法?行政權獨大,司法院亦淪為「司法科」。
尤其國家領導人高揭司法改革大旗,但是當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商人翁鍾茂不當往來案,拉出檢、調、警高層首長多達20多人涉案之後,司法改革一夕破功。司法獨立淪為口號。
黑官充斥毀憲亂政
考試院對於文官任免、銓敘之職權,現今亦僅能對寒門子弟適用,各行政機關、公營事業,乃至於外交體系,充斥十三職等高階約聘黑官,其優渥條件亦非一般考試及格人員,終其一生,所能仰望,行政權侵奪考試權,可見一斑。「考試科」非戲稱。
五權憲法中,五院正副院長及各級首長重要人事案提名權,皆掌握於總統之手,而馬、蔡以來總統均有權無責,無須向任何民意機關負責,形成行政權獨大病態,其他四權皆已喪失制衡功能,憲政危機嚴重威脅國家安定,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絕非自由民主國家之常態。
執政黨最近有修憲之議,然而,中華民國究竟應走向總統制或內閣制?以及三權或五權憲法之爭議,迄今未建立全民共識,行政權一權獨大,才是憲政最大危機,如何解決,端賴執政黨發揮智慧及胸襟,徹底解決現行「五權憲法,一權憲政」危機,才是最大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