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職場性騷擾 立委:加強性別意識

臧品安 2021/04/27 14:00 點閱 3111 次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郭玲惠表示,除了要給予受害者心理諮商協助,也應該給予行為人心理輔導。(photo by臧品安/台灣醒報)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郭玲惠表示,除了要給予受害者心理諮商協助,也應該給予行為人心理輔導。(photo by臧品安/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性騷擾防治必須超前部署!立委吳思瑤27日在性騷擾防治系列公聽會建議,騷擾防治應超前部署,在教育前端加強性別意識培力課程;台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代表陳育青則認為,修法應考量到不同的職業型態;立委賴品妤則點出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有雇主為性騷擾行擾者、卻身兼調查者的漏洞,應進行修法。

讓公權力介入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指出,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有漏洞,導致職場性騷擾加害人若為雇主,卻發生還是由雇主調查的情況,最後調查往往會不了了之,因此她建議當性騷擾行為人為雇主或最高負責人時,受害者應可以轉向地方主管機關進行申訴,讓公權力有介入的可能。

「修法應考量到不同的職業型態。」台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常務理事陳育青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但在他們這個職業別中,要達到30人以上規模並不多見,且工作場域多變,因此受僱者是否要達30人以上,應該要再進行討論。

加強性別培力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建議,性騷擾防治應超前部署,若預測某些職場本身有性別失衡,就應該在這些領域的教育前端加強性別培力教育訓練。她舉建築領域為例,現在針對建築相關科系學生要求,他們在實習前,必須要有性騷擾防治的相關培訓,以及建築師每6年要換證,已責成營建署規劃換證前須經過一定時數的性平研習課程,其他職業領域也可作為參考。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郭玲惠則表示,本次修法的重點不在於處罰雇主,而是希望性騷擾事件不要再度發生,因此除了要給予受害者心理諮商協助,也應該給予行為人心理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