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鑑定修法降低冤案 民團籲勿拖延

臧品安 2021/01/11 14:59 點閱 1960 次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中)表示,為解決司法製造冤案的系統性錯誤,應儘速完成刑訴鑑定修法。左台大法醫學研究所教授李俊億、林永頌、台北律師公會刑事法主委林俊宏律師。(photo by 臧品安/台灣醒報)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中)表示,為解決司法製造冤案的系統性錯誤,應儘速完成刑訴鑑定修法。左台大法醫學研究所教授李俊億、林永頌、台北律師公會刑事法主委林俊宏律師。(photo by 臧品安/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為解決司法造成冤案的系統性錯誤,應儘速完成刑訴鑑定修法!」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11日指出,司法院刑訴鑑定修法草案會銜行政院,已超過一年半,卻遲遲未有進展,而司法部則回覆仍在研議中,質疑是法務部阻擋修法的杯葛手段,呼籲政府儘速完成修法,以落實各界改革期待、保障人民權益。

修法拖延一年半

「司法院在2019年5月20日已通過刑訴鑑定修法草案,在同年6月5日會銜行政院後,行政院卻遲遲未通過該草案,是否法務部阻擋修法?」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表示,聯盟在去年3月27日也曾針對這個議題拜會蔡英文總統,表示應儘速促成刑訴鑑定修法草案通過,蔡總統也承諾迅速完成,如今又經過9個月,仍不知道行政院何時能審議通過?

林永頌指出,2023年《國民法官法》將正式上路,國民法官須透過法庭上的相互詰問來了解科學證據,若鑑定人不出庭,僅呈現書面鑑定報告,對一般的國民法官來說,相當難理解;聯盟上個月收到法務部公文回覆表示,對草案中部分疑議有不同意見,仍在研議中,他質疑「研議中」的說法是法務部阻擋修法的杯葛手段,因司法院起草條文時,早已邀過法務部參與研議。

改善鑑定制度

「江國慶案、蘇建和案、徐自強案、鄭性澤案及謝志宏案等五個冤案都是鑑定制度未完善所造成。」台大法醫學研究所教授李俊億指出,若能改善鑑定制度,勢必能大幅降低冤案機率;去年11月調查局無故遺失6.5公斤的毒品,這樣的案件經過近一年才發現,「顯示我們的證物保管非常草率!若是其他殺人案的證物或無罪的證據,該怎麼辦?」

民間司改會研究員林俊儒律師強調,修法有兩項重點,第一,為審判中當事人得自行委任鑑定,現行實務即使被告提出鑑定要求,司法院及警察機關也不受拘束,常拒絕鑑定要求,減弱被告為自己主張的空間;第二,鑑定人原則上應出庭作證,現行實務常以書面鑑定替代鑑定人出面作證,違反直接審理原則,更侵害被告的對質詰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