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請蔡總統兌現競選承諾,立法保障外籍家務工!」台灣移工聯盟13日指出,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總統大選前,曾承諾會儘速立法保障家務工,但至今仍未兌現,並公布更新後的《家事服務法》草案,表示將在下個會期送進立法院,要求立法院儘速審理。對此,勞動部回應,家務勞工多為移工,《就業服務法》已要求訂定契約項目,保障其權益。
抗議勞動條件惡劣
台灣移工聯盟13日下午在立法院群賢樓前抗議,指出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總統大選前,曾向工鬥團體承諾,會儘速立法保障家務工,而當時台大社工系教授、現任政務委員林萬億也說要立法保障,否則對外籍看護工不公平,但5年過去,《家事服務法》仍不見蹤影。參與抗議的家務移工人數眾多,預計有近200人參與。
印尼的家務移工代表Lily、越南的家務移工代表Phoebe與菲律賓家務移工代表Jasmine指出,家庭看護工沒有納入《勞基法》,沒有任何保障,他們沒有休假,時常超時工作,且工資也不到基本薪資,要求政府應訂定《家事服務法》,給予家務移工基本保障,他們才能照顧好雇主及其家人。各國家務移工也分別以中、英、印尼、越南等國語言高呼「立法保障家務工」的口號。
籲儘速立法保障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許淳淮表示,家務移工在沒有勞動法令保障的情況下工作,薪資僅新台幣1.7萬元,遠低於基本工資,工時更可能長達24小時,或 3年契約中1天休假都沒有,協會這次提出的《家事服務法》草案,明訂須給予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也比照《勞基法》,每7天有1天例假、1天休息日,且休假日應修滿24小時。
他說,最終的希望是將家庭看護工納入我國的長照人力,不要再由個別家庭去做聘僱,但在達到目標前,針對家務工的勞工保障應該要先制定,已請立委洪申翰幫忙在下個會期提案,並呼籲行政院儘速推出政院版本、立法院儘速審理,來保障家務工的勞動條件。
立專法有困難
勞動部則發布新聞稿回應,受僱於個人的家務勞工,因工作型態、工作時間、休息時間,與受僱於事業單位勞工明顯不同,無法適用現行《勞基法》;家務勞工工作場所主要於家庭內,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不易釐清,且各界對於相關規範內容難有具體共識,推動專法有困難。
勞動部指出,從事家事服務的勞工,移工占相當大的比例,《就業服務法》已規定移工來台前應與雇主簽訂書面勞動契約,且契約須經移工來源國驗證、雇主必須依約辦理;約定事項包含雇主應提供足夠休息時間、每7天應給1天休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