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訊息(Fake news)、主政者利益、人民言論自由與威權勢力,最近成為台灣熱門話題。
蔡英文總統最近在「亞洲自由民主聯盟」大會開幕致詞表示,對抗假訊息方面,台灣也有一個相對應的「台灣模式」,而且強調「台灣經驗是民主價值在面對威權勢力挑戰的最佳示範」。
假訊息跟威權勢力有什麼關係?不是只有主政者才有威權勢力,人民怎麼會有威權勢力?主政者如果把人民言論自由視為「威權勢力」,甚至以刑罰威嚇,在歐美民主國家未曾聽聞。蔡英文並未完整陳述為何將人民視為「威權勢力」,外賓恐難以理解。
假訊息比殺人罪重
行政院為了防制假消息,2018年成立「防制假訊息危害工作小組」,各部會總動員,專人專職修正7個法案,最高可課3百萬元罰鍰,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比殺人罪還重,在民主法治國家史無前例。問題是何謂「假訊息」,現在法學或傳播學界還定義不清,「假訊息」竟會讓政府如此憂心,成為總統話題,非比尋常。
看最近RCEP簽署完成,主政者淡淡一句:「對台灣影響不大」,就沒事了,但是企業界急如熱窩上的螞蟻,因為影響大家生存,再回想九合一大選時,主政者對假訊息認真急切,行政院各部會、檢、調、警,全體總動員偵查,只要稍令主政者不悅,即遭移送偵辦,兩者相較,天差地遠,原因何在?道理不諭自明。
不利執政就是假消息?
主政者常喜將不利政府或自己言論,視為假訊息,例如有人轉貼「蔡英文博士是假」,被移送法辦,法官判決無罪,原因是訊息可能造成人民不信任總統,但是不會使人民畏懼、恐慌,根本不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要件。
有民眾貼文「政府二月出口八百萬副口罩給日本,卻不准家長寄口罩給在外求學工作小孩」,被移送法辦。也有人貼文「把衞生棉貼在口罩內側重覆使用」,也被移送法辦,結果都被判決無罪不罰。
NCC對中天新聞去年九合一大選,播放邱議瑩在造勢場合,分不清「謀離開」、「麥離開」,重罰20萬元,全案卻被法院判決「原處分撤銷」,無罪。不過如今NCC還是如願要中天新聞關台,更使假訊息與執政者利益衝突,如何做適當界定,成為極大爭議。而且行政權介入審查媒體新聞自由及人民言論自由,應該主政者才擁有「威權勢力」吧!中天如果有威權勢力,怎麼會被關台呢?
八成假訊息不成案
根據警方統計,從去年執行假訊息方案,至今年七月,被警方移送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假訊息案件,共計423件,其中有8成不成案。多位法官在裁定書中慨嘆:「人民言論自由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的保障」。
法官呼籲:行政機關不要看到影子就開槍,造成行政權濫用且獨大之後遺症。不可因為違反執政者利益,即視為假訊息,任意移送處罰,濫用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