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推理小說有興趣開始於一本英文教科書,這本書有個堂而皇之的書名:《古生物學原理》。那時十九歲,剛窺地質學門牆,讀英文還很吃力,卻抱著英漢字典一頁翻過一頁,一章讀完又一章,因為作者會導引,他說:「化石是古代命案的受害者。」
命案受害者
一張五億多年前的三葉蟲化石圖片,他問,這一隻是公的,還是母的?死亡時,是幼蟲還是自然老死?另一枚三葉蟲化石,身側有明顯的鋸齒狀傷痕,作者說:「我們不知道加害者是誰。可能永遠都不知道。」
三十年後,我四十八歲,在台大的課堂說:「古生物學家終於破案了,加害者應該就是奇蝦;這奇蝦很大隻喲!」,我兩臂向兩側平舉:「它的身體大概有這麼長吧!」學生們發出驚呼:「你們怎麼知道的,有證據嗎?」我賣了個關子:「你們知道嗎?古生物學家就是穿越時空的偵探,我們重建案發現場。」
好的推理小說蘊含著科學方法與思考,譬如本格派的密室殺人事件就是先設好邊界條件(屋內反鎖,門窗無破壞痕跡),那麼,兇手是怎麼進去與離開的?
強大的實證傳統
一樁命案發生了,現場唯一留下的證據是一副手工打造的是女眼鏡,福爾摩斯把玩、觀察、試戴之後,寫下一張紙條:「懸賞,找一位穿著優雅,鼻梁較寬,兩眼距離稍窄,眉頭常皺,額頭上有明顯皺紋,最近至少去過眼科看診兩次的女性。」他靠的就是一副眼鏡來推論,眼鏡提供了追凶破案的線索。
楊照的《推理小說由此進》說英國的推理小說脫胎於英國哲學,可以追溯到培根的經驗論,中間還經過洛克、霍布斯等人的精進,用的是歸納法,凝鍊出一個強大的實證傳統,其方法論在於用細密的觀察與蒐集,從紛紜萬象的事態找出脈絡與規律。
這種推理故事不免走入證據紛呈,鉅細靡遺的解謎過程,讀小說像遊戲,像比賽,甚至抽離了人情社會現實,這才引來美國的冷硬派興起,少談科學,著墨處境,在真實人生迷霧中漂流。兩種文類走到後來,都成了公式。
學者扮偵探
1980年代義大利的安伯托•艾可異軍突起。他是一位研究中古史和符號學的知名學者;他應出版界朋友之邀,參與「業餘偵探小說」寫作,一發不可收拾,將他的中世紀史學素養和基督教神學的聖像學(iconography)融入,寫了一部六百頁的大書──《玫瑰的名字》,暢銷全球,開啟了歷史推理小說新譜系。
他炫學、佈局繁複,縝密,重建了另一個社會,及只有那裡才會發生的謀殺動機,他用的是歐陸哲學的演繹思考破案。
他擺明了,推理小說不必然通俗,可以很博學。學者染指偵探,大有可觀。這個譜系的最新傳承可以用丹•布朗為代表,讀他的《達文西密碼》、《天使與魔鬼》、《失落的符號》,你就知道我在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