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智利敢把憲法砍掉重練來制憲,台灣難道沒勇氣跨出這一步?」台灣制憲基金會8日在新憲論壇指出,10月25日智利舉行新憲公投,高達755.8萬公民投票,以近79%的壓倒性票數同意制定新憲法;反觀我國中選會卻駁回「催生新憲公投」提案,認為台灣人民的權利遭到剝奪。
智利制憲民意高漲
淡大拉美研究所長宮國威表示,1980年的智利「威權舊憲」把健保等朝向私有化,勞工權益上還禁止罷工,造成貧富差距擴大。而目前28.9%希望制憲委員會能由國會共組,但71%民眾則希望全民普選,約2022年5月制憲投票,7、8月再進入複決公投;但左翼激進派缺乏意見整合,右翼則希望保有政治利益,這些對台灣將會有很多啟發。
台灣制憲公投遭駁
台灣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表示,基金會4月30日向中選會提出制憲意向公投,但中選會10月初決定駁回公投提案,「同時智利卻完成了制憲意向公投,令人感慨萬千。」中選會用什麼理由駁回?一是「現在的修憲可以完成我們所提的制憲成果」,二是認為這項公投屬性屬於「諮詢性公投」。
「聽證會已經充分說明這不是諮詢性公投,而是人民基於重大政策創制權的行使!」林宜正強調,少有政治領導人會基於道德良心改革,多半是因為統治產生危機,民意強大的要求才能讓主政者因勢做出必要改革。台灣基於民主基礎要讓國家正常化,核心工程就是憲政改造,不該再讓鳥籠公投法阻礙人民權利。
憲法要基於人民意志
東吳大學法律系講師張錕盛表示,憲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秩序,擴散到整個法律體系,基於憲法優位原則而確立,但憲法是從哪裡得到這種特殊的效力?它其實是一定歷史政治過程的產物,並受到某些權力的支持形塑,「當這些權力基礎消逝時,憲法也是可以被揚棄的。」
「當憲法很難用修改的方式來解決時,放棄它、直接建構新憲法架構也是一種選項。」張錕盛強調,根據大法官釋字645號,創制複決權的公民投票以人民的意志為原則,中選會應該只能形式審查,而沒有實質內容審查的權限。
南台科大財法所長羅承宗(右起)、台灣制憲基金會林宜正、永社理事長黃帝穎、淡大拉美研究所長宮國威、東吳法律系講師張錕盛談制憲。(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