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氣10月正式列管 非法持有罰30萬元

臧品安 2020/07/20 15:37 點閱 6583 次
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局長謝燕儒表示,笑氣將列管為我國第一個關注化學物質,預計10月底前正式公告。(photo by 臧品安/台灣醒報)
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局長謝燕儒表示,笑氣將列管為我國第一個關注化學物質,預計10月底前正式公告。(photo by 臧品安/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為防止笑氣遭吸食濫用,將列管為我國第一個「關注化學物質」。環保署20日召開記者會,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局長謝燕儒表示,將與經濟部、衛福部及警政機關等聯手管制笑氣,要求製造、輸入及販賣業者應取得核可、申報交易資料,以防堵青少年不當吸食,非法持有笑氣者,將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列管關注化學物質

謝燕儒表示,食品、醫療及工業為笑氣的3大主要正常用途,本應用於電子半導體產業、麻醉藥劑及食品添加物等,但警政機關近來查獲多起青少年吸食笑氣助興的案件,為防堵青少年不當吸食笑氣的問題,決定將笑氣列為關注化學物質,經環保署審慎評估後,規劃出管理方式。

「社會上常有笑氣遭非法吸食濫用的報導。」謝燕儒表示,不肖人士常通過網路平台及通訊軟體來販賣笑氣給一般民眾、青少年。他也指出,吸食笑氣會影響人體維生素B12生成,影響血液與神經系統,造成噁心、嘔吐,以及出現嚴重缺氧症,引起心律不整或腦水腫、永久性精神不足和視覺系統腦部受損等問題。

業者半年內申報

「笑氣列管希望在10月底前正式公告。」謝燕儒指出,笑氣自公告日起,業者就必須逐筆以網路傳輸方式製作運作紀錄,每月完成申報,並禁止郵購、電子購物等網路平台交易;另外,將縮短製造、輸入工業笑氣業者申請許可、資料申報、容器包裝標示等期程,須在公告半年內完成。

謝燕儒表示,未來夜店、旅館等場所若查緝發現有民眾非法持有笑氣,會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管理法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等,則加處相關刑事責任,最高處無期徒刑;違反規定網路販售者,違者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無照運作的工業用笑氣者,最高處30萬元,得令歇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