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波)酒後代駕6/1上路 須揭收費標準

祝潤霖 2020/06/01 17:50 點閱 12118 次
代駕業者必須揭示收費標準,代駕人須有職業駕照且無前科,車輛須有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代駕違規由代駕業者負責。(photo by Wikimedia Commons)
代駕業者必須揭示收費標準,代駕人須有職業駕照且無前科,車輛須有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代駕違規由代駕業者負責。(photo by Wikimedia Commons)

【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酒後代駕規範上路,民眾、業者都要注意!交通部1日正式公告實施《代客駕車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路政司提醒相關注意事項,包括事項規範業者必須揭示收費標準,代駕人須有職業駕照且無前科,車輛須有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代駕違規由代駕業者負責等。

費率方面,業者必須揭示收費標準,並在代駕服務前確認服務內容,避免上車後產生消費糾紛。人車安全部分,業者所指派之代駕人必須具備有職業駕照,且無犯刑事犯罪紀錄;另為維護消費雙方權益,消費者必須意識清楚,如意識不清,則必須有意識清楚之人陪同。

消費者所交付代駕車輛必須具有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且不得有盜贓車等;另為避免事故賠償風險,業者應在契約內容中說明是否投保責任險及投保之內容。代駕期間所發生之違規處罰案件,除因消費者行為所致,應由代駕服務業者負責。代駕人對消費者違法要求,應告知並加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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