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群我倫理促進會」與「遠見研究」調查公布最新「2019社會信任調查」,結果顯示,新聞記者最不受民眾信任,不信任度高達65.7%,不信任度達53.8%的民意代表居次,政府官員以54.1%排第3名,法官的不信任度也高達 52%,換言之,社會上超過一半的人不信任法官。
失去信任 社會增紛擾
這份信任度調查報告的結果相當讓人擔憂,因為不信任度排名前幾名的對象全都是理應形塑、建立或至少是維繫社會公共信任的職業─政府通過官員施政,民意代表監督政府施政,社會事件透過媒體記者報導傳達,法官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裁決是非紛爭、維護公平正義。對維護社會秩序,他們的重要性不言可喻。
一旦這幾種角色失去了大眾的信任,社會秩序就會陷入混亂或至少增加許多紛擾,因為不再信任意味著人們失去了行為的準則,特別是在攸關公眾利益的事情上,人們不再理所當然信任上述幾角色所代表的價值與規範時,每件事情都會變得複雜困難。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前總統陳水扁2001年就任初期的信任度是60.6%,2006年爆發貪腐弊案,信任度降到36.1%;前總統馬英九第一任的信任度是44.4%,2013年降至33.6%。總統在第一任任期內的信任度普遍高於第二任,意味著連國家領導人的信任度呈現下降的趨勢。所謂風行草偃,如此一來,社會信任度又怎能不持續墜落。
信任是社會重要資本
信任是重要的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知名的社會學家法蘭西斯‧福山在《信任:社會美德與創造經濟繁榮》一書中提到,自由民主和資本主義現代化社會,必須仰賴信任感才能有效運作。一個社會所長期儲存的社會資本的多寡與內部的信任關係,有很高的相關性,而這正是該社會政經結構穩定發展的關鍵。
公共信任越高,社會資本就越高,社會資本高,則在國家、職場、商業交易等各個領域的運作,都更容易些,效率也更高。因為信任度高,社會各領域的人依其專業與職權所做的決定,能夠得到比較高的接受度,因此社會各種活動所產生的紛爭與摩擦也就會比較小。
「公共人」應有的使命
而在社會信任度低的社會,則容易出現互相猜忌、指責與批評的問題。前陣子受到高度關注與肯定的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陳述的就是台灣社會各個領域失去信任的現象,包括人與人之間,人民對司法,閱聽大眾與傳播媒體…各個專業領域之間,人們失去信任之後就會出現種種亂象,以致於各種社會問題治絲益棼,難以釐清。
建立社會信任需要很長的時間,一旦崩解或是遭到侵蝕,同樣需要長時間的回復。甚至同富蘭克林所說的,失去的信任,恐怕永遠也難以挽回。如果要提升或甚至重建公共信任,要提醒這些富有公共任務的人,必須堅守自己做為「公共人」的立場,因為公眾所投注的信任是一種公共財產,並不屬於私人所有,當然不可用來追求自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