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的問題在法院 不在警察(皮諾丘)

皮諾丘 2019/03/11 12:34 點閱 5567 次
法律應有恫嚇效果,台灣的效果顯然不足(photo by pixabay)
法律應有恫嚇效果,台灣的效果顯然不足(photo by pixabay)

蘇貞昌日前針對國內治安說出重話:「未來再發生特種行業前鬥毆情事,立即撤換該地警察局長。」筆者記得柯文哲甫當選台北市長時,也曾經對一旁的信義警分局長李德威說:「我先跟你講一件事情,如果再有法輪功被打、上網,我就把你換掉!」

法律保護壞人?

所謂的新官上任三把火,最高首長透過媒體講重話,大概是希望藉此宣示整頓治安的決心,同時給下屬壓力,但如果換掉幾個警察局長就能改善治安的話,相信大家一定舉雙手雙腳贊成,然你我心知肚明,治安的根本問題不只是警察辦事不力,而是法律對這些為惡者的恫嚇效果不足。

台灣是個講求人權法治的國家,第一線的警察在執行公務的時候,也要顧及到犯罪者的人權,過程中稍有瑕疵,還會被犯罪者嗆聲、揶揄甚至被投訴,警察辛辛苦苦抓犯人,隔天可能就被法官放掉,更有隨機殺人犯嗆聲:「在台灣,殺人不會被判死刑。」

事實上,就算真的被判死刑,法務部長也不會依法執行,台灣的法律對壞人太好,對好人太壞,酒駕致人於死的新聞頻頻,國人希望用鞭刑來嚇止酒駕歪風,法務部卻回應,這是報復主義,這不是進步立法且違反國際公約。

徒法不足自行

台灣太過於保護犯罪者的人權,卻漠視了安分守己的公民,更有免於恐懼的基本人權。;台灣的法律不能解決問題,也不能解決有問題的人,犯罪者肆無忌憚,只要不是殺人放火,在街頭逞兇鬥狠,真的被警察抓了,關上幾天,就可以放出來。基層警察勤務繁重疲於奔命,上位者應該修法判重刑,才是釜底抽薪的根本辦法。

蘇貞昌在2006年擔任行政院長時,就曾說過,半年內人民對治安改善沒有感覺的話,他就下台。時過境遷,如今蘇貞昌又回到了他最熟悉的這個老位子,一樣又對改善治安說出重話,只不過,這次他把壓力丟給了警察。

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台灣的現狀是,法律不足以壓制犯罪者的跋扈囂張,政府若真有心改善治安的話,應該要從法律面著手,修法加重刑責並確實執行,才能收立竿見影之效,而不是一昧地拿警察開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