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特曼應該是一位期待正義的記者,但是他當然不是一位法官。在一個已經越來越要求證據跟排斥自白的法治國家台灣,葛特曼還能如此一呼百應,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葛特曼對柯文哲的了解,全部來自於他對柯文哲的採訪,在對柯文哲「有罪」的形容中,沒有任何對柯文哲行為罪行的有力證明,唯一有的就是從一而終的主觀控訴,跟一切想當然爾的形容。
記者不是法官
我們甚至無法在書中找到任何一位人證,去佐證對柯文哲的種種指控。更遑論在現實世界中,翻出一段錄音或是一張照片來做為明證。
如果中國有如此龐大的器官移植受害者,包括了醫生跟被移植者的家屬,他們都已經能潛逃出境,並且在西方國家中,藉由各種論壇,公開對中國做出了種種指控。為什麼至今沒有任何一個人,包括了外逃的醫學專業人員或是器官移植的受害家屬,站出來指控自己看過或知道柯文哲的滔天大罪呢?
會葉克膜都有罪?
我們假設,退一萬步假設,葉克膜可以做為提取器官的有效工具,因此身為這個學科權威的柯文哲要背負移植器官的從犯罪名。如果這個假設為真,所有移植器官手術當中的技術與工具,都同樣是這個罪行的一部分。
如果你要指摘葉克膜,那你還應該進一步去批評包括研究麻醉技術的學者、手術刀的廠商、推床的供應商,因為這些器具或技術在摘除器官的過程中,更加不可或缺。有多少台灣的業者跟醫生曾經去推廣這些產品跟技術,原來他們也都是強摘器官的共犯之一。
共犯罪名何處來?
照這種推論下去,那些在大陸工作的台商,他們繳納的稅金有一部分也肯定會流進這些手術的費用當中,這些台商是不是同樣也要背負摘除器官共犯的罪名?
你留在中國,你就是共犯。這個帽子太大,這個指控太武斷,這比蝴蝶效應對世界的影響更加驚人。
要求柯文哲解釋,卻從頭到尾沒有秀出任何實質證據,空洞的指控與主觀的連結,變成了對柯文哲唯一的證據。這是民主法治的台灣,讓人歎為觀止的台式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