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林意玲(台灣醒報社長)
與談人:樊雪春(台灣師大學生輔導中心教授)
蘇家宏(律師)
溫小平(資深作家)
文字整理:藍苡瑄、孫啟梅
主持人(以下簡稱「問」):夫妻之間吵架、冷戰,要如何化解糾紛與誤會?夫妻是因為相愛才結婚,沒有互相討厭而結合的,可是無奈的是,對象是自己當初心甘情願選擇的,選擇之後卻又後悔,因為發現還有很多事情需要磨合,畢竟對方不是物品,而是活生生的人。
通常跟陌生人不太會吵架,但最親密的夫妻之間卻經常會有強烈的衝突,主因是你對別人沒什麼要求,對配偶的要求卻會比較多、比較高,所以夫妻吵架很尋常,但也可能會因而出現冷戰、分居,最後離婚的不幸。
為什麼兩個人相愛,願意共同厮守,在眾親友面前做見證,舖張設席分享喜悅給親朋好友,卻在結婚不久後,彼此看對方不順眼、甚至吵得不可開交?先請小平老師分享。
吵架也是一種溝通
溫小平:夫妻吵架是難免的。雖然也有一些夫妻是不吵架的,但我覺得這樣的生活太平淡了,其實可以把吵架當作一種溝通的方式,台灣或者國外專家們都曾出版過有關「吵架的藝術」的書輯。
夫妻分別來自不同的家庭背景、生長環境,在親密相處以後,遇到很多問題都會衝撞,包括:擠牙膏、開關窗、連切菜的方式都有得吵,如是要切片還是切丁等;或者男生如廁後是否要掀起馬桶蓋,這些都是和平常生活習慣有關的小事。
尤其晚婚的人(3、40歲)越來越多,心愛的人突然要求自己改掉已經養成多年的習慣,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現在女性不再是弱勢,許多職業婦女都有經濟來源,會產生「我為什麼要讓著你?」的心態,當雙方聲音都一樣大,就很容易槓起來,再加上現在大家都很忙,什麼事都希望速戰速決,認為用吵架的方式最快,但吼完了以後,接下來的就是冷戰。
找時間坐下來談談
當你發現自己一直在為同一個問題吵架,就應讓雙方坐下來,討論吵架的原因,像要給對方父母多少孝敬金?生日要不要慶祝?要不要生小孩?生幾個?有考慮人工授孕嗎?如果都用吵架的方式,永遠沒辦法解決問題。可以找周末休假的時候,雙方坐下來溝通,才能知道對方是怎麼想的。
舉例來說,我一定要慶生,但我先生絕不過生日,後來才知道,先生認為家裡小時候很窮,根本沒有精力、財力過生日,母親養小孩很辛苦,生日根本不需要慶祝;但我這邊的狀況是,媽媽認為小孩好不容易活下來,當然要過生日慶祝。所以,兩邊家庭背景不同,難怪會有迥異看法,後來相互了解後,就選擇以簡單的方式過生日。
夫妻最怕不吵了
問:請教樊老師,從心理學上說,夫妻如何從相愛到相恨?
樊雪春:其實,相愛並沒有變成相恨,應該是變得經常爭吵吧。人們常因為意見、想法、做法不一樣而爭吵,所以從心理學來看,吵架原因在於雙方出現差異,而吵架總比冷漠、無視來得好一些,因為夫妻願意吵架,代表還願意投入精力解決問題。在哪一個階段是最慘的呢?就是覺得算了、不想講了、冷淡、冷漠,認為對方做什麼都和我無關。
所以最可怕的關係不是吵架而是冷漠。當夫妻來作心理諮商的時候,我都會跟他們說,你們還願意吵架,滿不錯的。通常他們都會很疑惑,認為夫妻吵架,心理師居然還覺得不錯?但我看到的是他們還願意花精力吵架。有很多個案是夫妻不吵了,他們只是來問:我們要離婚了,小孩怎麼辦?
這時候,我們反而要做一些事讓他們能吵起來,這樣才能投入精力,因為吵架本身是個油料,也是一種溝通。德蕾莎修女曾說過,愛的反面不是恨,而是漠不關心。冷漠、漠視是愛的相反,吵架還是有情感有能量,所以要「恭喜」還能吵架的夫婦,因為你們還想解決問題。
婚姻要捨己
婚姻有一條路叫「捨己」,如果「我」太大,對方跟我的「我」不一樣,這樣就很辛苦。
問:就是要有一方讓步?
樊雪春:對!事實上這在婚姻諮商當中不叫「讓步」,而是要有創意的想出一個解決方法。譬如說,太太要求先生一周要陪她4天,先生卻表示只能陪2天。如果最後折衷成3天,這在心理學上並不是很好的處理方式,這周陪太太4天,下周陪太太2天會比較好。因為如果折衷成3天,雖然短時間內妥協了,但長期來看並沒有滿足雙方的需求。
這種處理方式可以運用在很多事情上,譬如說夫婦想出國旅行,一位想花大錢去歐洲玩;另一位則認為要省錢還房貸,所以去巴里島就好,心理師可能會建議,三年後再去歐洲,現在先去巴里島。
聽懂對方要什麼
問:請問蘇律師,您一定碰過很多怨偶來律師事務所要求離婚,是否都很難挽回了?
蘇家宏:聽樊老師說的,我個人也很有感觸,先講我跟太太也曾吵過架,其實每個人都有本位主義,但重點是,吵架要聽懂對方在講什麼,如果今天你吵架,一直只有輸出沒有輸入,那是白吵。
譬如我有很多事情要忙,除了公務還要到處參加活動,所以六、日都在忙,晚上回家我還要替孩子換尿布、陪孩子睡覺。
結果,我太太就很生氣地質問我,你怎麼都不照顧家裡、小孩?我的腦袋就產生很多問號,開始回想早上6點起床,太太還在睡覺時,我就和小孩Say Hello,陪孩子玩到7點,晚上我回家後,會說故事給孩子聽,哪裡不照顧小孩?
但太太認為,我根本不關心她,沒有照顧到她,我才知道問題在於我忙於出席個人活動,卻忽略太太的希望。在溝通的過程中,我聽到太太的需要,而不是一味吵架,之後我就安排去花蓮的短期旅行,滿足太太的需求。
夫妻都是希望雙方感情更好,未來日子更舒適,所以吵架的時候,要張開自己的耳朵,而不是只張開嘴巴。
家人的順位要排好
問:我看過一則小故事,一個孩子天天問做律師的父親,你一個小時賺多少錢?父親問孩子用意為何,孩子只是一直要求父親告訴自己,最終父親告訴孩子自己的鐘點費,過了一周之後,孩子拿了相同數目的錢給爸爸說,你可以陪我一個小時嗎?
這個故事令人心酸,家人之間有很多的需要,但通常會被漠視,或擺在後面順位,優先滿足外人的需要。夫妻之間的糾紛多來自於沒有把對方放在第一順位,覺得已經嫁給對方或把對方娶回家了,就無所謂了。
如果「自我」很大,便會認為自己的事情最重要,不能讓步,無法和對方協調溝通,夫妻之間顯然需要有很多讓步,有人說夫妻之間不講「理」要講「愛」,才能化解很多衝突,請問小平老師的看法?
問題不會自己消失
溫小平:對!夫妻之間開始吵架的時候,最怕對方已經釋放出訊息了,但另一方沒察覺,或者當作沒看到、沒聽到,沒有處理問題,最後很容易演變成對方失去溝通意願,認為自己已經說過很多遍,但對方為什麼都沒有任何改變?或坐下來跟自己好好談談?
有的人認為「不理會」,問題自然而然會消失,但夫妻真的需要好好溝通。不過,又有一種吵鬧是無理取鬧,譬如突然不講理,開始嫌另一半髮型不好看、菜煮得很難吃等,這時候另一半就要有所警覺,對方是否心裡藏著事情,可能有外遇、心理狀況出問題,或者在公司鬱鬱不得志,在外面沒有地方抒發情緒,只能回家發洩在妻子、小孩身上。
所以不要只看到對方發怒的那一面,而是要注意到這個人跟過去不一樣,並尋找背後原因,如有位太太曾經跟我抱怨先生原本是很平和的一個人,卻突然暴怒、歇斯底里,遇到這種狀況,必須要關心對方最近是否產生了什麼狀況。
找到吵架背後的需求
問:夫妻吵架,有些原因並非表面上吵的內容,而是冰山底下、看不見的問題,請樊老師分析。
樊雪春:心理學上經常有一種情況是,夫妻太久沒有性生活,但太太或先生不會直接說出這個不滿,而是變得經常對伴侶嫌東嫌西,在心理諮商的時候,必須要一層一層去追溯夫妻吵架的原因,可能一開始是妻子飯煮得不好吃,但抽絲剝繭詢問之後,才發現真正原因是丈夫有一次想要做愛,但被太太以太累為由拒絕。
所以冰山下面究竟藏的是什麼?這必須要有一點智慧去了解、想像。剛剛我提到夫妻的不一致,這背後是有需求的,必須了解那個需求,才有辦法化解吵架的原因。如果一直找不到那個需求,可能就會無止盡地吵下去,等到最後不吵了那才真正糟糕,因為對方可能有「其他方式」去滿足他的需求了。
了解一個人,很重要的是要花時間去陪伴對方,因為很多東西是必須在陪伴當中,才會知道對方的需要。譬如我有時候會陪女兒上下課,發現她經常在下課的時候跟同學借水喝,我就知道她下課會口渴,之後接她放學的時候就會準備一瓶水。
通常這種小小的需求,當事人不會自己講出來,如果對方能夠在生活當中去觀察並滿足當事人,那兩人的相處關係就會很和諧,另一個方式是來看心理諮商師,可透過專業,幫助你了解對方到底需求的是什麼?
差異的產生就是來自有需求沒有被滿足,可能你關注的是事情的表象,他關注的是需求沒有得到滿足,久而久之,兩人就變成平行線,沒有交集。
問:請問蘇律師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首先要支持雙方論點
蘇家宏:到我這律師事務所的夫妻,問題通常已經很嚴重了,當然我還是會抱持解開問題的態度來幫助他們,但是就像重症患者的治癒率一定比較低,所以到我這裡來的夫妻,最後和解的機率也相對較低,因為他們通常已經想清楚要走上離婚的路,才會來找律師。
但今天主要討論的是夫妻吵架,其實律師在調解離婚的時候,要雙方都很心甘情願地收場也不容易,必須要有方法,就是了解對方,譬如先生說太太沒有照顧好小孩,可以推測先生很重視小孩;但你反過去問太太,太太可能會反控先生根本不在乎小孩。
律師從第三人的角度來看,應該是希望雙方看到對方的優點,縱使可能是虛情假意,還是要支持對方,所以整體來說,我會兩方都支持,因為支持單邊的話就不用談了。有律師非常維護自己的當事人,認為對方是魔鬼,對於這種律師我是非常感冒的,因為他說對方是魔鬼,那他怎麼知道自己的當事人是天使?
我沒有把握做這樣的判斷,只能說我相信自己的當事人是天使,但我也不相信對方是惡魔,雙方一定都有可取之處,試圖用中立的立場去傳達雙方的想法,把每個人的話都當真,氣氛就會比較和諧,譬如先生說太太沒顧好小孩,我就會追問先生,他照顧小孩理想的方式是什麼?可能問到最後會發現先生其實也沒有那麼重視小孩,他反而會退縮。
談不下去就別談
大家常說律師惟恐天下不亂,這樣才有官司可以打、有錢可以賺,當然不能說這話是錯的,但我還是希望現場氣氛能夠盡量平和,給雙方各留空間,這樣也能協議出雙方可接受或滿意的結果,如果沒有好結果,至少以後還能再相見。
我也碰過很難處理的狀況,就是對方有精神疾病,歇斯底里、又罵又亂告,還杜撰出很多恐怖的故事,溝通完全無效,儘管我的當事人希望跟對方和解,放軟姿態,但還是沒用,一樣會被叮得滿頭包。
這時候身為專業人,就要從夫妻吵架中看清楚真相,我以前都抱持一廂情願的立場,認為不管怎樣就是想辦法讓夫妻和解,但如果雙方真的不適合,談不下去了就不必再談,譬如對方說「要我的當事人」去死,我不可能接受或滿足對方的需要。
所以溝通的立場很重要,如果能夠發現對方的需要並且給予滿足,那麼就能協議出可行的方案;如果發現對方有特殊狀況,不能滿足他的需求,可以借用法律的強制力和對方劃清界線。
找第三人協調
問:謝謝蘇律師非常精采的分析,小平姊經常輔導夫妻的感情、溝通問題,請問有沒有避免吵架的方法,或者如何有「建設性」地吵架?
溫小平:最好不要在雙方疲累、情緒不佳的狀況之下溝通,譬如先生開車塞了很久、上班一天很累,一進門太太卻劈哩啪啦開罵,那一定吵得不可開交,可以等吃完飯、洗完澡,雙方都在比較放鬆的狀態下再溝通,才會有比較好的效果。
另外,我發現有些人很不會吵架,這時候可以求助外力,譬如我經常寫這方面的書籍,所以團契小組會有人找我去處理這種事情,我到現場才發現夫妻吵架的原因只是小事,但兩個人都僵在那裡,愈吵愈大聲,到最後根本聽不見對方在說什麼,有第三人在中間協調、溝通,他們才知道自己要吵什麼。
所以夫妻可以找信任的第三人,適度從中調節,久了之後夫妻自己也會找到溝通的方式。
吵架要有認知
問:小平老師說到幾個重點,第一是吵架也要找時機,就像員工加薪也要找老闆心情好的時候,才比較容易成功;第二是吵架的態度很重要,如果以興師問罪的口吻來溝通,對方感受肯定很不好,本來沒事變有事,小事變大事;第三是尋求第三人協調,吵架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果有一個中間人,可以幫忙化解問題。最後請樊老師做結論。
樊雪春:夫妻吵架有一個很重要的認知,就是對方還想要吵,代表對方還想解決問題、挽回關係,在這樣的前提之下,儘管在吵架過程很受傷、難過,要想到對方還想跟你吵,其實是對方還想跟你好。
再者,如同小平姊剛剛提到的,吵架要找到合適的時機,譬如星期六晚上吵架還不錯,隔天還有緩和的空間,但星期天晚上吵架就不太好了,因為隔天就要上班。
最重要的是知道彼此的需求,每次吵架的背後一定都有需求,了解對方需求才能將吵架變得比較有建設性。
主持人:夫妻感情之所以會出問題,大部分都是因為對彼此要求太高,所以要學會降低期待;另外,吵架其實是好事,因為這代表對方還對你有期待,想要繼續跟你過日子,所以看在愛的份上,就彼此退讓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