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辦手機送免費來電答鈴暗藏陷阱!民進黨立委林俊憲27日召開記者會踢爆,知名電信業者台灣之星在民眾申辦門號時,強制搭配贈送來電答鈴加值服務,期滿時消費者如未拒絕,業者就自動續約並收取加值服務費。NCC回應將立案調查,並強調「消費者不拒絕不等於同意,業者也不得擅自續約」,違者可依電信法開罰10萬至50萬元罰鍰。
林俊憲指出,台灣之星網路門市包括「4G自由配單辦門號專案合約」、「入門288型專案合約」及「入門388型專案合約」等多種方案,合約中寫著「立同意書人同意開通700來電答鈴加值服務(含5首預設答鈴,額外下載費用另計),立即享免費1個月體驗」,也就是說,民眾申辦門號時自動綑綁來電答鈴加值服務。
「電信業者簽約時,常會隨合約免費附贈來電答鈴等加值服務,合約期滿時消費者若沒有拒絕,業者就會自動續約,並收取額外加值服務費。」林俊憲表示,這雖然是常見的銷售手法,但其他電信公司都會讓消費者勾選是否選擇免費加值服務,唯獨台灣之星從一開始就不讓消費者選擇,許多用戶甚至在收到帳單後,才發現已續約,被迫繳費。
根據營業規章第11條規定,電信業者在免費加值服務到期前,除了以帳單及簡訊通知外,應再以電話或語音留言通知,徵得消費者同意後,才可續約和收費,若違反程序可依電信法開罰10萬至50萬元罰鍰。林俊憲表示,消費者「沒有主動不同意續約」並不等同「續約」,台灣之星顯然明知故犯,要求NCC即刻裁處。
通傳會簡任技正蔡國棟回應,NCC會立案啟動調查,若查證屬實可開罰並要求台灣之星改正。NCC也提醒,電信業者簽約時通常分為主、附約,主約為購買手機、資費等服務,屬於永久效期,附約則是附贈條款,較保險的方式是簽主約時,不要勾選免費加值服務選項,雖然一般來說,業者仍會贈送,但在續約時,就有義務以電話告知,經消費者同意才可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