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侵占壓歲錢 大陸子女贏得官司

劉屏 2018/02/26 13:35 點閱 20393 次
父母一旦給了子女壓歲錢,那筆錢就是子女的,如何使用必須經過孩子同意。(photo by Jessie.yang via flickr used under CC license)
父母一旦給了子女壓歲錢,那筆錢就是子女的,如何使用必須經過孩子同意。(photo by Jessie.yang via flickr used under CC license)

【台灣醒報駐美記者劉屏華府報導】子女控告父母侵占壓歲錢,結果竟然勝訴。原因是父母一旦給了子女壓歲錢,那筆錢就是子女的,父母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不能擅自取回。

根據香港《南華早報》報導,山東濟南法院的官網微博公布了幾件案例,一位雲南大學女生控告父母歷年來侵占了她的壓歲錢,共計人民幣5萬8千元,約合新台幣27萬元。這位女學生說,她的父母不久前離異,但都不肯幫她付學費,她別無選擇,只好狀告父母。

另一個案例則是祖母給孫輩大紅包,計人民幣56萬元,約合新台幣257萬元。這筆錢以定期存款放在3個孩子的名下,存單由孩子母親保管。後來孩子的父母離婚,母親從銀行把這筆錢全數取走,孩子與父親因此告上法院。

還有一個案例,一名11歲的男孩控告78歲的祖母,因為祖母把男孩名下的人民幣4萬5千多元(約合新台幣20 萬7千元)取走了,這些錢是父母歷年給男孩的壓歲錢。

這幾個案子最後全都由孩子勝訴,長輩不但要悉數償還,還要加計利息。法院判決書指出,壓歲錢屬於贈與行為,既然給了,贈與行為就已經完成,這筆錢就是孩子的的錢,他人不得擅自拿取,否則就是侵犯孩子的合法權益。

當然,孩子年幼,家長可以代為保管,或者由家長與孩子共同管理。家長可以和孩子商量,使用這些錢購買孩子所需的物品,如書籍、電腦、運動器材等;也可以幫助孩子把這些錢用於其他正當用途,例如投資、捐獻等。總之,這是孩子的錢,如何使用須經過孩子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