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審勞基法公投疑義 黃國昌願修正

楊蕓 2018/02/26 18:22 點閱 20062 次
中選會26日舉辦聽證會,黃國昌表示,願意刪除重審勞基法公投主文中「由立法院重新討論審議」文句。(photo by 楊蕓/台灣醒報)
中選會26日舉辦聽證會,黃國昌表示,願意刪除重審勞基法公投主文中「由立法院重新討論審議」文句。(photo by 楊蕓/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為避免誤會,我願意刪除重審勞基法公投主文中『由立法院重新討論審議』文句。」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在中選會26日下午舉辦的聽證會強調,公投案明確指出是法律複決,並無涉及立法創制,呼籲中選會盡快讓該案通過。勞動部前政務次長廖蕙芳等與會學者也紛紛贊同刪除避免誤會,但也強調,「若公投通過,由立法院重新審議是當然之理,至於修或不修則屬立法院職權。」

時代力量日前發起「您是否同意,應廢止立法院於2018年1月10日三讀通過就勞動基準法相關條文之修正,由立法院重新討論審議?」公投,中選會26日舉辦聽證會釐清爭議點,議題為「是否屬於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2款所稱之立法原則之創制而有該條款之適用?是否一案一事項?」

對於中選會認為公投案主文涉及立法原則的創制,黃國昌強調,主文明確指出「廢止勞基法修正條文」文句,很明顯就是法案複決,「若要創制,當初在主文就會清楚寫出來,整個公投提案的核心在於前句『廢止立法院於2018年1月10日三讀通過就勞動基準法相關條文之修正』。」他說,「至於後句『由立法院重新討論審議』,確實可能引發中選會誤會涉及立法創制,我願意刪除。」

與會的學者勞動部前政務次長、鴻毅法律事務所律師廖蕙芳認為,黃的提案有明確指出複決標的,也沒有限定若公投通過,立法院要何時討論或討論什麼,只是「程序上的提醒」,不能以此判定是立法創制;此外,國防大學法律系教授鍾秉正、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志揚也異口同聲說,「若公投通過,由立法院重新審議是當然之理,至於修或不修則是立法院職權。」紛紛贊成刪除後句。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強調,舉辦聽證會絕不是要找提案人的麻煩,目的是要釐清相關爭點並協助提案人進行必要補正,以避免往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