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換補休期限 勞動部擬甲乙案擇一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1245007-1.aspx
勞基法修法日前三讀,勞動部今天預告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加班換補休期限分為甲案「比照特休假」、乙案「當年度12月31日前」,將蒐集各界意見擇一定案,在3月1日前公告。
回應:從勞動部公告的加班換補休期限來看,每個月為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但3個月的週期該如何訂定,週期之間相撞是否有造成疑慮的問題,勞動部似乎都沒有解釋清楚,除了勞動部瞭解詳情,勞工陣線是否滿意這個安排。
M503風波延燒!海基會協請長榮華航加班機,但仍需陸方核准才能通行
http://www.storm.mg/article/389951
民航局以飛航安全為由,喊話暫時擱置批准「東方航空」與「廈門航空」的兩岸春節直航加班機,此舉將影響176班、8航點、近6萬台商台胞返鄉過節,且已有3萬人已購票,衍生退票議題。海基會也已協調長榮、華航增加運能,籲請台商改訂機票。不過,國航班機若要新增班次,依然得經對岸航班核准,目前為止,尚無法確保可通行。
回應:政府強勢暫停上百個大陸航班,比較多是一種政治考量,而非民生考量。有已購票的3萬名民眾該怎麼補償都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再者,若協調增加國際航班線大陸是否會核准通過也是一大引憂。但以海基會作為與大陸協調的單位,似乎把燙手芋丟回給政府,要民航局研議解決。民航局怎麼趕在春節前提出解解方,即使有解放大陸會不會接受,是一大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