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最近表決通過,取消所謂「網絡中立性」(net neutrality)規定,這項規定意在確保網絡自由與開放,讓消費者公平取得網路內容。但取消之後,網路可能更不利於弱勢和新創的公司和個人,一般預料FCC這項決定將面臨反對陣營的司法挑戰。
網路中立vs自由
網路中立性大意是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應平等處理所有網路上的資料,不能因為不同的用戶、內容、應用、接取裝置類型或通訊模式而做不同的處理。例如網路上網民互傳影音的P2P(Peer to Peer),因資料量太大而影響到其他資訊流,網路公司就限制網路上P2P的交通流量不能太大,這就違反網路中立性的原則。
簡言之,若沒有網路中立,假設榖歌(Google)本身也是網路頻寬供應商,未來在榖歌的網路上只有榖歌搜尋或youtube的交通可以暢通無阻,其他公司的網路應用都可以加以限制。
支持取消的一方認為,過去因為網路中立的規定,網路公司不願意在寬頻基礎建設上做更大和更多的投資,因為再多的頻寬也是被網民用掉,對於網路公司的大客戶並沒有甚麼幫助。
現在取消網路中立,寬頻公司可以規畫更多的頻寬給榖歌或臉書等大廠,讓使用者在使用這些服務時更順暢,網路公司也可以從這些大廠收取更多的服務費,使得(某些應用)上網和整體資料傳輸速度大為增加。
中國是最大贏家
但這樣也會影響到消費者的網路使用,例如消費者雖然訂閱100M的下載,如果網路公司只給youtube(例如)10M的流量,那麼消費者會感覺從youtube下載仍會是卡卡的。
因此未來是否會在網絡上塞車,可能牽涉到網路應用商、頻寬提供者和網民本身訂閱的流量而定,總之費用絕對增加,網路使用會更加複雜和混沌不明(對消費者而言)。
網路中立牽涉到網路自由,一個大贏家可能是中國大陸。未來可透過中國的市場來和外商談判,要求美國網路服務公司行使它們的頻寬分配權力,減低或遏止對中國不利的消息在美國網站傳播,對中國改變它在海外的形象十分有利,因為許多美國企業都非常希望進入中國市場。
不利新創發展
另一種輸家就是未來的新創公司,網路中立規定一旦取消,大型內容提供商如臉書和榖歌有錢付頻寬公司更多費用把內容更快送到消費者面前,不過大型內容提供商擁有資金和大量使用者做為談判籌碼,有利於爭取到更大的傳輸頻寬,取得競爭上的優勢。
但對於新創的網路公司而言,一旦它們變得很熱門,網路頻寬可能就會不夠用,但是它們沒有錢或者影響力來和頻寬公司談判以分配到更多的頻寬,這將會影響到公司的繼續成長。
FCC做的這個決定時機可能太早了一些,未來若網路頻寬超大,例如每個人都有100G的頻寬,那麼網路中不中立或許就沒那麼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