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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空汙! 中部7縣市晚間發表4點共同聲明+立院初審 粧品製造廠應符合GMP

林晏如 2017/12/21 07:46 點閱 7324 次

1.反空汙! 中部7縣市晚間發表4點共同聲明
https://udn.com/news/story/11565/288625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台中、彰化、南投、苗栗、雲林、嘉義縣市首長針對空汙防制的意見與主張,發表4點共同聲明,21日將由台中市長林佳龍代表在行政院會向中央發聲。一、加速綠能發電,二、訂定全國鍋爐加嚴排放標準並全面補助,三、增加空汙基金地方分配比例,四、健全中部地區捷運及大眾運輸路網、公車營運補助全面加碼。針對第四點,環保署長李應元20日才表示像高雄可以在上下班時間免費搭乘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是因為空汙紅色警戒,但台中好像也沒到高雄這麼嚴重,若台中跟進,或許台北也會要求補貼大眾運輸,院會討論結果如何有待關注。
2.立院初審 粧品製造廠應符合GMP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712200327-1.aspx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化粧品製造場所應符合優良製造準則(GMP),違者可廢止公司、商業及工廠登記。為確保化粧品製造的品質,初審條文也明訂,未來化粧品製造場所應符合GMP,但考量如手工皂等製作相對單純,且多有弱勢經營,則無需完成工廠登記,但製造場所仍應符合設廠標準。違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廢止該化粧品的登錄或許可證。
回應:印象中台灣自產自製的化妝品市佔率沒有很高,大部分人還是傾向使用歐美或韓國的化妝品,法條只規定在「國內」的化妝品製造場所要符合標準,感覺對多數不是使用MIT化妝品的消費者來說,沒什麼實質用處。此外,手工皂雖然製作比較簡單,且多為弱勢經營,若只以上述2個理由把手工皂的工廠登記排除在外,似乎對其他乖乖登記的工廠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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