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投資公共建設 賴揆射出兩箭

譚有勝 2017/12/19 18:18 點閱 13316 次
為了加速投資台灣,賴揆裁示財政部、金管會引導保險業投入公共建設。(photo by wikimedia)
為了加速投資台灣,賴揆裁示財政部、金管會引導保險業投入公共建設。(photo by wikimedia)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為了加速投資公共建設,行政院長賴清德19日射出2箭。第一,財政部、金管會協同引導保險業,把該產業資金的10%(約2.2兆元)投入公共建設。第二、內政部須簡化都更計劃重大案件審議程序,如桃園航空城、台北市社子島建築物拆遷等計劃,凡認定符合經濟發展需要及配合政府興建的重大建設,可逕為變更,避免因公文程序而延宕時程。

促保險業投資建設

賴清德19日主持第6次「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時裁示,應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公共建設。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於會後的記者會上表示,保險業可將10%資金投入公共建設,但是現在投入到公共建設的保險業資金卻只有1%,顯示保險業還有很大的投資潛能。鄭貞茂認為,若能協助保險公司跟第3方專業廠商合作,將可加速保險業投入公共建設。

財政部次長莊翠雲則表示,財政部將建置公共建設證券,保險業未來可以參考BOT廠商的投資契約文件,直接購買承辦公共建設廠商的證券,用來投資公共建設。她也說,壽險業者近年爭取投入長照產業,以利銷售保單,目前「長照法人條例草案」在立法院審議中,等法案通過後,保險業即可投入長照產業。另預計107年上半年將把長照機構列入《促參法》施行細則的「社會福利設施」,未來將依法引進民間投資長照機構。

重大案件簡化程序

至於都市計畫變更方面,賴清德也促請內政部研議針對小規模或案情單純者,其主要計畫可有條件授權地方審議及核定。另請內政部簡化重大案件審議程序,凡認定符合經濟發展需要及配合政府興建的重大建設,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可逕為變更。內政部並應研議明確可量化的認定標準,例如投資金額、面積、就業人數等,避免因公文程序而延宕時程。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大部分都市計畫、區域計畫或土地徵收計畫大概有7成左右屬於簡易計畫,報到內政部後約1.5個月到2個月可以審完,但重大或具爭議性案件會拖延較久,如桃園航空城、台北市社子島有大量建物須拆遷安置,新竹縣的璞玉計畫因民眾反對等因素而延宕數年。花敬群強調,這套機制預計107年即可上路,希望未來重大案件能在1年內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