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25日召開「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為吸引全民參與「綠能屋頂計畫」,政府預計將補助太陽能發電的建置費用,公民電廠補助50%、家戶社區則是40%,以提高民眾裝置的意願。
經濟部長沈榮津進一步說明推動的3種方式:一、從家戶往社區,再往綠能城市推動;二,公民電廠、山區偏鄉部落裝置太陽能板;三、規定每月用電800瓩以上的工業用電大戶,太陽光電設置比例應達10%以上。此外,工業區、科學園區、加工區的廠房屋頂都須裝置太陽能板。
電力買低賣高
政府鼓勵「家家戶戶屋頂都裝置太陽能板」的著眼點是「自發自用」,不過,不少太陽能發電業者則以「具有穩定投資報酬率」為由,鼓吹民眾在屋頂裝置太能板設備,再把所發的電以高於台電電價的價格賣回台電,業者稱「這就像買固定配息的基金」;如今經濟部再釋出高額補助,誘因就更強了。
不過,這其中有幾個地方值得注意,第一,政府以高電價收購民間發電,但用電者卻以較低的電價支付自己使用的電費,並不合理,尤其是發電量大的工業用戶,把電力賣回給台電往往可以賺取暴利,形同全民補貼發電者,應該規定民間發電者必須先扣掉自己的用電,剩餘部份才可以賣回給台電。
潛在風險高
其次,關於所謂的「太陽能印鈔術」這種說法,其實存在風險,因為政府再生能源的躉購費率,持續下跌,其中,太陽光電上半年跌幅達11.8%,下半年跌幅達13.5%,每度電的躉購費率已低於4.4元;其他包括陸域風力、離岸風力、川流式水力的躉購價格也都明顯下跌。
儘管未來台電與發電戶可能採簽約制,理論上簽約後會以固定的躉購費率購電,但是看到政府以推翻「信賴保護原則」的方式推動年金改革,不禁讓人擔心,如果未來政府財政緊縮,或是當時的躉購費率已降到與簽約時相差太多,是否有可能調降已簽約發電戶的躉購費率?如此當然會影響發電戶的收益。
此外,還要考慮太陽能板會受到颱風豪大雨的破壞,維修的費用很高,同時發電的效率也會隨著年限遞減,這些成本都應列入考量;而多雨的北部地區,太陽能板的發電效果遠不如經常豔陽高照的南部地區,因此北部民眾恐怕不容易靠賣電來賺外快。
太陽能其實不環保
其實,利用太陽能發的電雖然是一種綠電,但是太陽能板是高耗能、高污染的產業,太陽能光電模組在製造過中會產生相當多的毒性物質,對台灣的環境並不友善,除役後的回收問題更是一大挑戰。
比台灣更早鼓勵太陽能發電的日本就已經發現太陽能板的大型廢棄物成為社會的一大負擔;如今蔡政府全力推動「千家萬戶屋頂發電」,預料太陽能板的使用量將會爆增,對環境的衝擊必須預為因應。
使用太陽能綠電當然是一個正確的方向,但是拿來當作一種新的理財工具, 顯然是誤導,這樣的心態也偏了;而若是短時間內造成太陽能板裝置大躍進,恐怕也不是台灣可以承受的,政府應該量力而為,更要引導業者和民眾以理性的態度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