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蔡旻豪台北報導】我國無人車發展遲緩,對照美國、新加坡已設立相關法規,台灣相關草案則有待政府推動。國民黨立委許毓仁27日表示,若立法能帶動,地方行政機關政策推行就有法源依據,而本會期他將提出「無人車法案」,如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為無人車無法開上市區道路實測的困境解套。
立委許毓仁27日舉辦「無人車暨智慧交通發展論壇」活動,民進黨立委姚文智、交通部等地方機關均派代表參加,探討無人車在台灣發展所遇到的困境,主要是沒有相關法源的制定。他強調,或許目前人工智慧的發展尚未成熟,但是法案若不開放台灣就不會進步,所以已擬定版本內容包含開放、規範、責任、產業4個面向,將在本會期提出。
「台灣雖然有技術與人才,但是卻遲遲無法成為市場要角,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交通法規的限制。」許毓仁指出,國內目前法令對無人車發展有「法規不承認」、「責任不明確」、「部會不同步」三大束縛。
法規不承認自動駕駛車輛,因此不具有領牌資格,也就不能實際上路,當然就不可能累積道路測試資料,導致自駕技術的準確性與安全性無法突破。另外,我國對於負責無人車部會也不同步。例如,交通部只管車輛與道路;科技部與經濟部只管技術與產業;教育部與勞動部只管人才培育與就業;交通法規難以釐清自動駕駛車輛的肇事責任。
對於無人車立法有4項重點,許毓仁指出,包括設定主管機關、承認自動駕駛車輛的法律地位,採用申請許可制,開放無人車能夠開上一般道路進行實測、授權主管機關擬定測試辦法、對社會公開發展進度報告與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共同規劃投資產業、人才培育。
許毓仁呼籲,「以前立法是規範,現在希望立法可以帶動創新。」當美國、英國、新加坡、日本、法國都已經有相關的政策標準或法令研修,台灣卻還沒訂出時間表,他期待行政院能夠盡快提出院版草案,加速立法時程。
姚文智表示,無人車與公共建設結合對於未來生活想像空間非常大,必須緊密配合都市規劃,需要各部會進行協調以因應未來世界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