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暴婦女需庇護 安置應多元化

張嘉琦 2017/08/28 19:09 點閱 18047 次
與會貴賓為受暴婦女祈福。(photo by主辦單位提供)
與會貴賓為受暴婦女祈福。(photo by主辦單位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張嘉琦台北報導】亞洲婦女每3位就有1位曾遭受親密伴侶的家庭暴力,包括肢體暴力、精神暴力和經濟控制。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呼籲,除了解除婦女的人身安全危機之外,也應讓婦女安心的回歸日常生活,提倡婦女安置庇護應更多元化。聯合國CEDAW委員Bandana Rana也發表專題演講指出,希望婦女團體未來能加強倡議,讓婦女得到更多補助,活得更有尊嚴。

共同為受暴婦女祈福

「理念升級・服務進化-亞洲婦女安置國際研討會」,28日、29日於台北矽谷國際會議中心舉行,有來自28個國際組織、台灣等16個國家及香港地區,39位外賓、總共超過180人參與,共同倡議婦女安置庇護多元化,並呼籲亞洲各國從婦女的需求出發,發展受暴婦女的居住正義,讓她們從危機回到日常。

與會者用心形便利貼,寫下他們對婦女庇護所的願景,貼在宣傳看板內的庇護所外圍,再由幾位貴賓在庇護所內貼上小LED燈,象徵99安心,包括開心、安心、順心、細心、信心、愛心、恆心、放心、耐心,率領大家一起喊口號:「用心點亮婦女的家(Light up women's shelters with love)」,象徵為受暴婦女祈福與祝願。

受暴婦女應受安置庇護

紀惠容表示,歐洲國家也有保障婦女權益的伊斯坦堡公約,尤其重視婦女的生活和生存權利,像荷蘭、奧地利、瑞典等都有完整的婦女庇護制度,而且還有橘綠紅等分級,庇護所也不是完全封閉,而是和社區有互動;但亞洲有的國家連婦女安置庇護所都沒有。

她說,婦女受暴後應有多元選擇,比如離家的應該是施暴者,而非受害者,所以婦女也不一定要住在庇護所;若受暴婦女住在庇護所,應該輔導他們就業的技能,或取得入住便宜安全社會住宅的資格,否則短期居住並不能從根本讓婦女脫離受暴環境,只會陷入惡性循環,浪費社會資源。另外,她也建議台灣應該仿效荷蘭,思考發展庇護所分級制度。

Bandana Rana指出,目前婦女安置的議題在國際上能見度仍然不高,資源仍不足,也沒有足夠數量的庇護所,甚至連聯合國都不是十分重視,沒有足夠的庇護所資訊。因此全球婦女團體遲至2008年才建立網絡,迄今已將近10年,雖然在提高能見度上已取得一定成績,但是資金與庇護所的數量仍然不足,24小時熱線服務也沒有增加,一站式的設施不足,因此未來的路還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