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例休施行後 工會:護病比反增

林亭妤 2017/05/11 12:58 點閱 21577 次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艷11日公布一例一休施行後的「護理人員工時狀況調查」(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艷11日公布一例一休施行後的「護理人員工時狀況調查」(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一例一休上路後,台灣護理產業工會針對護理師的工時、加班費、休假等變化進行調查,發現表面上每日平均工時雖有下降,但實際上護病比卻顯著增加。工會11日表示,醫院並不是在增加人力的情況下減少勞工工時,而是壓縮更大的工作量。職安連線執行長黃怡翎呼籲,勞檢不能1年只罰1次,應不斷複檢累罰至沒有違法為止。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等團體11日在立法院聯合召開記者會,公布自一例一休施行後的「護理人員工時狀況調查」。在工時方面,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艷指出,護理師的每日平均工時有略微下降(白班9.96小時、小夜班9.34小時、大夜班9.4小時),但每天依然超時工作1.5~2小時。

「醫院不願意增加人力,是導致護理師工時過長的主因。」盧孳艷說,就算工時略降,但護病比問題卻持續惡化,醫學中心從9.6上升至10.1,區域醫院從13.1上升至13.3,這些不符合醫院評鑑標準(醫學中心9、區域醫院12)的院所理應降級、減少給付,但健保署登記的資料顯然和工會的調查「有出入」。

黃怡翎認為,護病比評鑑不合格被開罰的次數1年只有1次不夠,後續應持續複檢累罰,直到醫療院所沒有違法情形,才能達到依法保障的美意。

在休假方面,盧孳艷指出,高達68%的護理師表示其休、例、國定假日被任意挪移的情況普遍,更有47%的雇主違法要求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對此,勞動部回應,雇主只能在「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此極特殊狀況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出勤,若無該等法定原因,縱然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工作,否則都算違法。

而特休假對護理師而言,仍是看得到用不著。盧孳艷說,有44%護理師的特休假被雇主直接未徵詢排定,甚至被迫自行放棄法定權益。對此,工會呼籲,應將特休假及國定假日出勤列入勞檢的重點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