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稅改應調整 時代力量推自製版

郭恩孝 2017/03/14 16:33 點閱 18168 次
立委黃國昌表示,時代力量黨團的稅改版本可解決更多社會不公不義現象。(photo by立委黃國昌臉書)
立委黃國昌表示,時代力量黨團的稅改版本可解決更多社會不公不義現象。(photo by立委黃國昌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郭恩孝台北報導】時代力量推出自製版遺贈稅改,試圖破除稅制不公的社會現象!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14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時代力量黨團主張降低累進級距、提高稅率及調降贈與稅免稅額,可解決更多社會不公不義現象。政大財稅系名譽教授曾巨威與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副教授黃世洲則建議,政府不應用菸稅及遺贈稅來做長照,不符合社會重分配精神。

立法院財委會15日即將針對遺贈稅法進行修正,現行的遺產稅為單一稅率制的10%,財政部版本劃分5千萬以下10%、5千萬至1億為15%以及超過1億以上的20%三級累進稅率制;時代力量認為,財政部版的遺產稅金額對常人來說遙不可及,因此推出推出1300萬以下10%、1300至2800萬20%及超過2800萬30%的三級累進稅率制,主張如此更能增加稅收效益,更可大幅減少年紀輕輕就繼承大筆遺產的現象。

針對贈與稅部分,現行的贈與稅為單一稅率制的10%,財政部版本劃分2千5百萬以下10%、2千5百萬至5千萬為15%以及超過5千萬以上的20%三級累進稅率制;時代力量降低課稅門檻,推出150萬以下10%、150至350萬20%及超過350萬30%的三級累進稅率制。此外,原本贈與免稅額220萬,時代力量主張也降低至150萬元。

政大財稅系名譽教授曾巨威也提出他的看法表示,原本長照基金已規劃預算撥充大約177.52億元應以充足,不應再動用菸稅及遺贈稅,他進一步指出,如此將使菸稅佔可支配所得比例嚴重累退,遺贈稅的修法也將受到影響。

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副教授黃世洲也針對財政部的遺產稅修法版本提出意見表示, 5千萬與1億元分別適用15%及20%的遺產稅率級距,金額對一般民眾是天文數字,課稅效益實在不佳,他也認為,現今遺贈法規定捐贈遺贈給公益法人即可免稅,過於寬鬆,不少企業掌門人身兼公益財團法人董事,恐有礙公益團體執行目的與機關治理。

黃世洲也建議應仿效國外,具有稅負優惠資格的公益財團法人,其管理機構須脫離捐贈人的管控,獨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