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之家查核 人力缺、合約違規多

林佳楠 2017/01/09 14:57 點閱 15938 次
台中市大里護理之家堆放38個空床,消保官質疑,該機構平時就有超收病人的情況。(photo by 行政院消保處)
台中市大里護理之家堆放38個空床,消保官質疑,該機構平時就有超收病人的情況。(photo by 行政院消保處)

【台灣醒報記者林佳楠台北報導】為因應長照2.0政策上路,消保處抽查全台19處照料重症病患的護理之家,發現12家有多項違規,尤其人力不足、逃生空間受阻、合約違法等情形最嚴重。消保官王德明擔心,有立案的護理之家多數都違規了,沒有立案的一定更嚴重;民眾在選擇護理之家時應該「停、聽、看」,注意該機構是否合法、場所安全是否合格。

不平等合約業者卸責

行政院消費保護處去年9月針對新北市、桃園市、彰化縣、台中市、台南市、屏東市的護理之家的建管、消防、經營管理及定型化契約條款進行聯合查核,9日舉行記者會公布結果:6家的定型化契約違規、4家不符建築安全規定、3家不符消防安全管理規定、4家不符衛政經營管理規定。

在契約違規的部分,消保官柯美琴指出台南慈心護理之家的合約竟明定,「乙方全權委託授權甲方,照顧並願放棄司法、民、刑事之先訴抗辯權」,顯然是要在發生問題時逃避法律責任。另外,桃園樂鑫護理之家的合約記載「本人放棄三十日審閱期」,也違反合約需有五日審閱期的規定。合約違規的機構均已改正完畢。

安全、人力堪慮

柯美琴指出,多處護理之家的建築及消防安全不合格。屏東市民眾醫院附設護理之家有違章建築;彰化縣春生堂護理之家因設有暗鎖、逃生門無法開啟;彰化縣和安護理之家的樓梯間放有障礙物;桃園市健亞護理之家則在逃生口堆放大量雜物。以上均已改善完畢。

據消保處資料顯示,4家經營管理不合格的機構均有人力不足的情況。例如彰化春生堂護理之家應有6名護理人員、現在缺少1人,還有4位新進照服員尚未受訓。屏東市萬丹護理之家則因超收1床,經消保處舉發後,被屏東市政府開罰1 萬5千元。

選擇機構須謹慎

王德明強調,民眾在選擇安養中心、養護中心或護理之家時,應遵循「停、聽、看」三原則:「停」下來注意該機構是否合法;「聽」聽看機構人員的說明與解釋;「看」清楚契約、注意場所安全及環境衛生。因應長照2.0政策上路,衛福部也正加強抽查全台的養護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