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會30日通過臨時工工作權益保障條例。圖非當事照片。(photo by Konrad Lembcke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ystem/assets/images/000/032/140/big/%E5%9C%96%E8%AA%AA%EF%BC%9A%E5%8C%97%E5%B8%82%E8%AD%B0%E6%9C%8330%E6%97%A5%E9%80%9A%E9%81%8E%E8%87%A8%E6%99%82%E5%B7%A5%E5%B7%A5%E4%BD%9C%E6%AC%8A%E7%9B%8A%E4%BF%9D%E9%9A%9C%E6%A2%9D%E4%BE%8B%E3%80%82%E5%9C%96%E9%9D%9E%E7%95%B6%E4%BA%8B%E7%85%A7%E7%89%87%E3%80%82%EF%BC%88photo_by_Konrad_Lembcke_on_Flickr_used_under_Creative_Commons_license%EF%BC%89-_43.jpg?1480503245)
北市議會30日通過臨時工工作權益保障條例。圖非當事照片。(photo by Konrad Lembcke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綜合報導】臨時工將可依規定請假!台北市議會30日三讀通過「臺北市市民以工代賑輔導自治條例」修正法案,針對臨時工的工作金計算方式、申請資格及年限等制度進行調整,預計於106年元旦上路。台北市政府社會局長許立民表示,新制可鼓勵台北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踴躍向各區公所申請臨時工作。
105年度台北市約有2500多名臨時工,主要協助公共環境的清潔、簡易行政等工作,依《社會救助法》第15條規定,台北市政府需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以工代賑」的短期工作機會,符合資格者可向各區公所申請;但現行臨時工沒有請假相關規定,如因故無法上工,就沒有工作所得,因而修法明文新增臨時工因婚、喪、疾病等事由可請假,請假期間需給付工作金。
許立民說,「臺北市市民臨時工作輔導自治條例」以「不減少臨時工總預算、不減少臨時工收入」為原則辦理,新制上路後有助於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提升臨時工工作權益,同時也鼓勵台北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踴躍向各區公所申請臨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