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非商品 立委反對市場自由化

林亭妤 2016/11/21 14:27 點閱 13278 次
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陳節如(右)、立委吳玉琴(左)等人21日召開記者會,反對「打破長照共產主義行動聯盟」20日上凱道抗議的訴求。(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陳節如(右)、立委吳玉琴(左)等人21日召開記者會,反對「打破長照共產主義行動聯盟」20日上凱道抗議的訴求。(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針對20日部分小型機構抗議要放寬機構床位數限制、不要長照法人化的訴求,立委吳玉琴、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社會福利總盟21日鄭重表達反對意見說,行政院提出長服法第22、62條修正草案已可讓機構永續經營。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陳節如也說,政府若不管制,將不能保證私人機構的照護品質。

但抗議代表之一的律師蘇煥智受訪時則回應,目前的修正版本只是讓「既有」私人小型機構得以生存,未來新的私人小型機構卻不能自由加入市場。他批評,這些財團法人機構一手直接拿政府的補助款、一手還能對外募款,收容的中低收入戶使用者還沒有私人小型機構多,卻來質疑小型機構的成本與收益,非常不合理。

「老人難道是商品嗎?可以像自由市場一樣自由轉讓、自由買賣?」陳節如21日在「終結長照機構管理亂象 引導市場走向正軌」記者會上表示,照顧老人家、失能長者的市場一定必須被管制,現行政策對於這些「私人小型機構」的管制已經非常寬鬆,如果全要照著「打破長照共產主義行動聯盟」的訴求走,只會淪為敗壞的制度。

「長服法在立法院審了將近5年,直到目前為止,大部分機構都是同意法案內容的。」吳玉琴說,較有爭議的22條和62條,立意是希望解決多年來以營利為主流的市場,但老人福利機構其實必須非營利經營才能有品質保障;而政府理解部分小型機構的抗議反彈與訴求,行政院提出長服法第22條和62條修正草案,已經是「釋出很大善意」。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淑惠並透露,接下來的修正版本應還會再放寬,只要沒有搬遷或擴充事宜,變更機構負責人也可以不受法人化限制。

不受法人化限制的現行私人小型機構已可以很順利的繼續經營,但上凱道抗議的團體還訴求要將小型機構的床位數上限從50床放寬到100床,100床以上才需要法人化,陳節如說,同意擴床恐怕將有更多小型機構日出,會出現更多收費亂象,她呼籲政府態度必須強硬起來,勿讓老人成為機構營利消費的對象。

對此,蘇煥智表示,這種不讓民間自主營利經營、只能拿政府補助的邏輯實在非常奇怪,根本無法活化這個產業,且「什麼都要政府補助,那你政府補助的大量稅收從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