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被拍到保外就醫在公園散步,但卻有受刑人癌末才批准離監,難道生命不等?」藍委林德福7日在立法院質疑。綠委張宏陸也認為,「保外就醫應朝交由醫療單位判斷的方向修法。」藍委王育敏更指出,「法規僅訂『生理』影響得保外就醫,應將『心理』也訂入法規。」法務部長邱太三回應,將朝立委建議方向研議修法。
保外就醫引爭議
麵包師傅黃士福日前在高雄美術館拍攝到阿扁在友人扶持下散步,PO上臉書粉絲團後引發民眾再度熱議阿扁保外就醫的必要性,高雄市長陳菊則公開呼籲:「不要騷擾正在養病的阿扁。」但後續卻發生國稅局、高雄市衛生局前往「輔導」稅務及產製麵包食品的衛生條件,讓阿扁散步事件持續延燒,也引起立委注意。
「邱部長知道法務部曾因受刑人保外就醫過慢,遭判國賠嗎?」林德福7日在立法院表示,去年有病人罹癌申請保外就醫,卻遭法務部2度拒絕,直到癌末才同意受刑人離監就醫,卻在7天後死亡,對照阿扁到處趴趴走的情況下,現在的標準可以讓民眾信服嗎?他指出,阿扁神情輕鬆的散步,甚至可以對麵包師據理喊告,應重新檢驗其就醫的必要性。
醫療設備需改善
邱太三回應,「保外就醫有一定的程序要走,而監獄醫療設備與人員的不足,可能使檢查受刑人患病時間過晚,醫療設備與相關制度有需要進一步改善,」他說,至於陳水扁的事件,對公眾人物民眾可否拍攝有爭議,但後續PO上網路的行為十分不恰當,阿扁的生理、心理是否適合回監,每個月都有承辦機關前往探視與評估。
張宏陸認為,現在的保外就醫制度,需要醫院專業醫師評估,再進一步由矯正署以非醫療的角度評估,但矯正署並非醫生,並不需要擔此責任,「建議法務部將保外就醫的法規修法,予醫療機構判斷權就好。」
保外就醫修法
王育敏則進一步指出,保外就醫僅規範受刑人的「生理」狀況於監獄無法治療的情況下施用,但未規範「心理」層面,而法務部現在是以阿扁總統的「心理」狀態恐有違生命之虞而擴張解釋適用保外就醫,以人權平等的角度考量下,法務部也應明文將「心理」的判定修入法律?不要讓民眾認為有「差別對待」。
矯正署長巫滿盈表示,「醫院的判斷是,阿扁總統因其心理狀況特殊且複雜,恐有危害自身生命之虞,矯正署才認同其繼續保外就醫。」邱太三則表示,保外就醫的條款確實有修改的必要,未來會將審核標準明確細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