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廣告涉歧視 排除種族引抨擊

李駿民 2016/10/31 20:26 點閱 24899 次
Facebook容許廣告客戶剔除特定種族之用戶,足以構成歧視。(photo by Newsy影片截圖)
Facebook容許廣告客戶剔除特定種族之用戶,足以構成歧視。(photo by Newsy影片截圖)

【台灣醒報實習記者李駿民綜合報導】社群網站Facebook(臉書)廣告服務容許客戶挑選廣告對象,最近鬧出種族歧視爭議,引來社會抨擊。專注於公眾利益調查的非營利媒體ProPublica於10月28日發表報告指出,Facebook容許客戶從廣告對象中剔除特定種族的用戶,已造成種族之間的差別待遇,或會干犯美國法律。

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財經頻道》報導,Facebook的廣告選項讓客戶可根據用戶的地區、年齡、興趣等條件,自行選擇廣告目標。除此之外,選項中更包含「民族親緣」的設定,容許廣告客戶根據用戶的種族,選擇播放其廣告與否。舉例來說,客戶可以選擇只讓現居美國、18到60歲的白人男性用戶看到該公司的廣告。

若將該設定用於房屋廣告,會干犯美國於1968年通過的《公平住房法案》。該法案禁止房屋租售或其廣告中,包含任何基於種族、膚色、宗教或國籍的差別待遇,以保障房屋買家或租戶免受歧視。另外,若同樣的設定被用於招聘廣告,亦有干犯美國《民權法》之虞。

據《今日美國》報導,在廣告行銷中加入種族作為參數並不罕見。一般而言,網路廣告平台受到美國《電信法》230條規定保障,不需為其廣告主提供的內容負上責任。可是,Facebook主動提供選項,變相鼓勵廣告主排除特定種族人士,無法免責。

Facebook表示,種族設定只會根據用戶興趣和喜愛的專頁去判定。該網站多元文化主任克里斯汀.馬丁內斯亦於官方新聞部落格發文反擊表示,「跨文化行銷」能針對不同社群的需求,提供更全面、量身訂造的廣告。他說:「廣告應該讓你了解更多與你相關、貼近你與社群的事物,並且讓你看到對你與社群的身份認同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