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育不宜超速 讓孩子多摸索

林亭妤 2016/10/06 19:00 點閱 14912 次
全教總6日指出,幼兒園教學不應該分科,而要採取抽象教學,讓孩子邊摸索邊學習。圖為幼兒示意圖。(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全教總6日指出,幼兒園教學不應該分科,而要採取抽象教學,讓孩子邊摸索邊學習。圖為幼兒示意圖。(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孩子可以在就讀幼兒園時,就先學注音符號嗎?」近日一臉書社團針對「幼兒園該不該教注音一事」討論得沸沸揚揚。全教總6日指出,幼兒園的教學不應該以「精熟」為目的,而是採取寓教於樂、統整生活化的方式,讓孩子在摸索中,可以主動對未知符號產生認知與興趣。

公立幼兒園明文規定,園方不能教注音,需到升上小學一年級的前十週才進行注音教學,也因此許多私幼為了讓孩子「贏在起跑點」,會先導入注音教學。一現正任職於台南區國小的教師指出,常可見那些在私幼裡先學過正音或注音的孩子,表現較為張揚,而這種態度又會加深讀公幼孩子內心的不安感,認為自己比不上別人,而家長也會怪罪公幼、或是對公幼老師施壓。

「孩子的成長不能被加速,揠苗助長的故事我們都聽多了。」全教總幼教委員會副主委顏嘉辰受訪表示,幼兒園教學應以統整課程為主,不能強迫孩子去記憶、背誦或馬不停蹄的習寫,而是把語言學習融入到各式的教學活動及情境規劃中,讓孩子對其產生興趣、運用的動機,進而主動建構對文字和符號的認識,否則會給孩子造成學習壓力,並抗拒上學。

全教總認為,應提倡抽象的注音符號學習,而不是填鴨式死記硬背,最好融入課程相關活動,讓幼兒在探究知識、解決問題的同時,能主動產生想要認識及使用文字或拼音的慾望。

「幼教老師可以在學習區中,擺放和主題相關的兒歌、童詩,讓幼兒自己去唸讀、感覺音韻的變化,」全教總舉例,可以鼓勵幼兒在觀察摸索的同時,畫下自己的發現,較大的孩子想嘗試仿寫拼音或文字也不為過,老師並和孩子一起讀繪本、說故事,辨識經常出現的文字或注音符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