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這老派醫者的想法,醫美是服務業,但醫療不是服務業。
醫美不是醫療,此所以醫美不會在健保給付範圍。因此醫美的業者,是否為醫療從業人員?如何界定?這是最根本的省思。民眾誤解醫療為服務業,與醫美的誇大宣傳不無關係。
醫美的業者,把生命過程「醫療化」或「疾病化」,浪費醫療資源,使民衆對醫療的真諦產生扭曲,是最大的問題。醫療需要的是整型醫師plastic doctors , 不是醫美專家 cosmetic specialists 或 experts.
醫美是化粧行業,是整容(不是整型)化粧師,因為解決的不是醫療問題。
我們支持政府對誇大宣傳的嚴格管理(不論是廠商或代言人)。至於代言人的身份,其實不是重點。
我認為,是醫療與醫美劃清界線的時候了。醫美業者仍然可以施展其抱負,但請不要說他們是醫療行業。我知道不少高中生,唸醫學系是為了從事醫美而不是為了從事醫療。慟!
醫師如果利用專業知識落差做不實宣傳,與惡性炒股何異?應由醫師公會依違反醫療倫理懲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