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動物罰太輕 立委倡3年刑罰

鄭羿菲 2016/06/08 13:42 點閱 10462 次
可愛的毛孩子受虐時有所聞,動保團體、立委均有共識修重刑罰。(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可愛的毛孩子受虐時有所聞,動保團體、立委均有共識修重刑罰。(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一條生命只值9萬元?民進黨立委黃偉哲8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虐殺動物在國內大多只判3個月有期徒刑,當事人只要繳交9萬元罰金就了事,凸顯了台灣司法對動保概念不足,我認為刑罰應提高到6個月以上、3年以下。」農委會動物保護科長江文全肯定說,「近年判決確實對虐殺動物的嚇阻力不足,對於立委的提案樂觀其成。」

據統計,虐殺動物的犯罪者,對人類皆有高度的攻擊行為、反社會傾向,這是美國FBI在對照了虐殺動物前科與暴力犯罪之間的關聯所下的結論了,也讓民眾更加關注在2015年底北市溫州街發生的圓滾滾人氣貓「大橘子」遭澳門學生虐殺事件,動保團體也多次為加重虐待動物的罰則請命,甚至朝野立委也曾發表支持罰則加重的言論。

「現在動保法的刑度只有1年以下,造成檢察官能輕易的以『簡易判決』起訴。」目擊該名學生正在虐貓的台大法籍教授王嫻如8日在「大橘子案與動保」記者會上表示,案件進入簡易起訴,法官只需要書面審查,不需要公開審判、傳喚證人等,「檢察官這種輕易的處理態度,證明了台灣沒辦法落實動物保護的立法初衷。」

江文全指出,近年來司法對虐殺動物的判決,大多只判3個月以下,與社會期待有落差,「在國外對於虐殺動物的刑罰最重可處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歐洲、美國大部分的罰則落在6個月以上、2年以下的範圍,」農委會對立委提案加重刑法以達到嚇阻效果的方式樂觀其成。

「加重動保罰則是不分朝野的共識,保護動物也是防範縱容養成反社會人格。」黃偉哲指出,判3個月只需要繳交9萬元罰金就了事,大橘貓事件檢方申請簡易判決,讓許多重要證據沒辦法提出,執法層面過輕無法讓民眾知道政府懲罰虐殺動物的決心,他傾向加重刑罰到6個月以上、3年以下的刑罰。

黃偉哲說,目前動保法修法提案已過一讀,期望會在此次會期通過修法,再不然今年年底也會通過,「畢竟朝野立委也都有共識需要提高刑罰,現在只需要討論刑度提高的範圍,會再加速溝通。」為毛孩子連署團隊發言人李建明也證實,有與朝野立委溝通過法案,立委們也都有加重刑罰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