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版紐約時報》 International New York Times
歐盟與美國 達成數據分享協議
歐盟和美國在2日達成了數據共享的協議「歐盟-美國隱私保護法」,將允許臉書或蘋果等網路公司將用戶資料跨國傳輸。這項從去年10月間便展開的談判,起因於歐洲最高法庭對於美國網路公司將用戶個資回傳,有被美國情報機關獲取之虞,也讓歐盟法院在受理許多民眾的隱私權訴訟時缺乏明確的參照。
新政一旦到位,「我們的人民可以肯定其個人資料得到的是充分保障。」鑑於名為《安全港協議》的前一版法規是在互聯網服務方興之時急就章確立,新法在嚴謹度的進步自然不在話下,包含每年會對數據分享協議進行聯合審查、美國國務院會設立監察專員負責跟進歐盟資料保護官員轉介的投訴。
http://www.nytimes.com/aponline/2016/02/02/world/europe/ap-eu-europe-data-privac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