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

台灣2015代表字「換」 國台辦:兩岸「四不換」+女方離婚半年禁再婚 日判違憲

黃譯萱 2015/12/17 08:49 點閱 3183 次

台灣2015代表字「換」 國台辦:兩岸「四不換」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41824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強調對台灣內部事務並不評論,但是針對這個「換」字,他回應指出,包括「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局面」、「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共同政治基礎」、「兩岸追求互利雙贏的共同目標」、「兩岸同胞攜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目標」,都「不能換」。

國台辦針對代表字做出回應,過去似乎沒有,應該是針對民心思變而來

女方離婚半年禁再婚 日判違憲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512160506-1.aspx
日本最高法院今天召開大法庭審理「女性離婚6個月內禁再婚」的民法規定,結果認為民法違憲。專家呼籲,這條逾100年前所制訂的民法規定應儘速修法。

日本明治時代所制訂的民法733條規定,離婚後的男女,只有女方在離婚後6個月內禁止再婚,主要是為了防止夫妻離婚後所生下的孩子歸屬引起紛爭。

但另一條「夫妻必須同姓」仍被宣告合憲,顯示日本社會的性別平權之路還很漫長